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
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站(场)服务的管理和道路运输业综合安全监管,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客运、货运、搬运装卸及运输服务业进行检查、纠正及行政处罚,制定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等。
二、机构设置
株洲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内设机构8个股室(队)。分别为:驾培维修股、安全股、办公室、办证厅、法制室、财务股、驻站办、运政中队。县编办核编47人,在职人员44人(现在编在岗25人),协管员15人。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本单位。收入主要是财政预算拨款,支出主要为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3.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7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3.75 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38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9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81.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295.2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2.28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54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2.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03.75万元,比上年减少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压缩经费等项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86.2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5.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压缩经费等项目。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4万元。包含:制服20万元,车辆维修及保养45万元等,印刷费2万,复印机及打印机3万,光缆通信设备3万,其他办公用品11万。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7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3.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55万元,项目支出22.2 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7台。会议费0元,培训费0.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9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减少0.09万,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八)其他事项。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表为空白,原因未安排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表为空白,原因:未安排纳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为空白,原因: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为空白,原因:未安排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