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八)负责协调落实市纪委市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
(九)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科室、派驻机构20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派驻检察院纪检组、派驻卫健局纪检组、派驻食药工商质监局纪检组、派驻城管局纪检组、派驻住建局纪检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组、派驻财政局纪检组、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委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保障委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专项经费。
纳入我委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株洲县警示教育中心。
根据本单位主要工作任务,2019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4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0.0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14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22。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9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5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3.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85.5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⑴工资福利支出758.54万元。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245.84万元,津贴补贴199.22万元,奖金9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4万元,住房公积金64.22万元,医疗费33.76万元。
⑵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29.29万元,
⑶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85.5万元。
⑷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1万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144.06万元,比上年增加17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以及办案费用增多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94.8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7.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廉政建设及反腐等费用增多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87.2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1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3.06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9.71万元增加了0.5万元,增加5.14%,增加的原因是办案量增多。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
表十: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 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