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1〕4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和国家、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二)指导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及商品的业务经营工作;指导“两社一会”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务的体系。(三)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扶持“两社一会”的发展,依照政策、法律法规来规范其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指导供销社系统社办企业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统计股;合作指导股;经贸发展股。在职人员14个,退休人员 16个。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其他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5.5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25.59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25.5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1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中心18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包括“民生100”10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25.59万元,比上年增加102.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增加、公积金提标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53.8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300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59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台。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比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