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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商务和粮食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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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商务和粮食局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

3、负责全县市场建设的审批工作,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县城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粮食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全新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

7、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

8、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11、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

12、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

13、负责全县粮食检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产销合作。

14、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产业化、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工作。

16、承担全县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7、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被复议工作。

18、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破产、改制企业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

19、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商贸流通股、市场运行股、粮食调控股、招商联络股、投资促进股和政策法规股。下有二级机构2个,分别是县投资促进事务服务中心(独立预算)、商务和粮政执法大队;在职干部职工40人(含二级机构3人),离退休79人(含企业离休4人)。局机关在职人员按行政职级分为:副处4人、正科15人、副科7人、科员及其他14人。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县分配的外经外贸、粮油储备等专项经费。

我局二级机构为县投资促进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和粮政执法大队,县投资促进事务服务中心属单独预算,故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级预算单位仅为商务和粮政执法大队,县投资促进事务服务中心不包含在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0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3.43万元;住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0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49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4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53.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6.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96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22.80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603.43万元,比上年减少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在职人员减少,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88.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12.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在职人员减少,办公费及其他公用费用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190.54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3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数1.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3万元,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是压缩接待开支。

(八)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预算、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预算。

本部门已在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商粮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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