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2、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实施方案等。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4、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规划推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公示制,全面推行工程招投标制、单项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建后管护制,加强项目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5、组织考察、论证、评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组织验收竣工项目,签发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合格证。6、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各乡镇运用开发成果,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7、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数据统计报表,分析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会同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8、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调查与研究,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和开发机制。9、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县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文件规定,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评估、招投标、实施、检查、竣工验收工作等。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属财政局二级预算单位。收入主要是财政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是基本运行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31.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4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7万元;业务性专项2.4万元。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为131.6万元,比上年增加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情况
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21.2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207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