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及活动方式等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组织制定和参与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规定和制度,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负责全县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在职科(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提出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考察、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设,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任免、调配、交流、出国(境)、转业军人安置的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的呈报手续,加强任免前备案干部的管理,负责全县任免后备干部的备案审查,综合和指导全县的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作。
4、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及非党干部的有关工作。
5、负责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科级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工干部的培训,负责上级调训干部的组织,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办班培训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6、调查了解人才工作情况,参与制定人才政策,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参与有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项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设,负责全县科级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调查核实,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8、负责指导全县组织(政工、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9、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县直机关工委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10、领导和管理县老干部局。
二、机构设置
区委组织部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组织组(基层办)、干部组、人才组(干教组)、干部信息室、干部监督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下设三个二级机构:老干部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党员教育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老干部服务中心
2、人才服务中心
3、党员教育中心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3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1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万元;业务性专项支出84.5万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222.17万元:基本工资72.84万元,奖金30.07万元,津补贴51.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9.97万元,医疗费10.36万元。
⑵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42万元:办公费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3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工会经费2.49万元,福利费3.73万元,其他85.46万元。
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万元:生活补助1.02万元,医疗费补助2.59万元。
⑷业务性专项支出84.5万元:组织工作经费34.5万元,人才工作经费50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党员教育经费5万元,大学生村官专项4.2万元,党代表活动工作经费49.6万元,两新党建经费5万元,大组工网建设5万元,“两学一做”常态化15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439.5万元,比上年减少5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29.9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0.2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9.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万元,项目支出83.8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比上年预算安排数增加0.1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八)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2.本单位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
3.本单位无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