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行政管理、质监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负责酒类流通环节监管;依法对市场经营秩序、交易行为、广告、商标实施监管;负责辖区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人教股、法规股、药械股、认证认可标计股、质量监管股、食安股、特设股、市场规范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管股、知识产权股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县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综合执法大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及5个股级行政派出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基本运行的经费和食品药品重要产品监督抽查、质量工作专项经费、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0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36.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①工资福利支出986.61万元;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1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8万元; ④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58.9万元,具体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费15万元;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示范创建6万元;执法办案专项整治26.9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8万元;计量器具检定经费5万元;食品快检室运行经费1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监管专项整治15万元;食品药品两网经费5万元;标准化专项经费8万元;一个检测所、四个派出机构运行经费45万;食品药品监管(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10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具体是:食品20万,药品6万,重要产品监督抽查12万;质量工作专项经费25万元;食用农产品抽检42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41.2万元,比上年减少44.33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322.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2.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劳务费、邮电费等费用的减少。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6.2万元,包含计算机3.6万,打印机3万,空调0.9万,金属物架1.8万,木质桌、椅1.9万,轿车15万,制服20万,电动门20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0万。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8860.38平方米;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2万元,项目支出10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4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6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去年金额减少0.48万元,减少原因:人员减少,预算标准降低。
(八)其他事项
(1)本部门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2)本部门2019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
(3)本部门部门预算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