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南洲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组织拟定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加强农村土地规划和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3.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
4.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6.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 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株洲县南洲镇人民政府。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交通运输支出、农林水支出等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9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7.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49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78万元;农林水支出519.4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97.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98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9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工资薪酬的提标造成预算经费上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117.1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13.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的调整,村级运转经费由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调整为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4万元。包含:采购空调22、电脑8万元,木床、柜子、办公桌椅子等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 3900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7万元;培训费1.3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数同比去年减少1万,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万。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事项。
本部门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性质)、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有部门门户网站,已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