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3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复议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3.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体育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经费;负责和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4.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
5.负责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和管理全县图书馆(室)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纪念馆(故居)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7.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物保护、抢救、挖掘的有关工作。
8.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9.培育和完善全县旅游市场体系,归口审批或批报经营出入境、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或其他旅游经营单位。
10.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局机关共有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体育股、广电股、文化股、旅游股。另设二级机构7个(含2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文物局(副科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文化馆、图书馆、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杨得志故居管理所(加挂陈列馆牌子)、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单位,收入为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付为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株洲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有在职机关干部职工57人(财政全额拨款40人、自收自支17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退休人员23人、离休干部2人、遗属4人。局机关分别设有办公室(加挂人事教育股牌子)、旅游股、文化艺术股(加挂新闻出版股、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体育股、广播电影电视股共五个股室。
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株洲县文物局、株洲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株洲县文化馆、株洲县图书馆、株洲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杨得志故居管理所(加挂陈列馆牌子)、株洲县电影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中:株洲县文物局、为副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4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97万元,上级财政补助公共财政补助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49.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4.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2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649.9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1.63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0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3万元, 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91.2万元。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649.97万元,比上年减少4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公共财政补助减少了。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24.2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3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公共财政补助减少了。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743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目前暂未安排,根据公车改革时限再年中追加。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年2万元,培训费2万元。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年初预算数“三公”经费1.76万元,比上年减少0.09万元,同比减少4.86%。其中公务接待费1.76万元,减少0.09万元,同比减少4.86%,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开支。因公出国费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去年持平。
(八)其他事项
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非税征收计划、本级单位专项预算。已同步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