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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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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渌口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1.部门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3.部门收支概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 政府采购预算
  (5)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7)“三公”等经费预算
  (8)其他事项
  4.名词解释
  5.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6.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县办通知[2002] 74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在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
      1、2019年,党校工作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委十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紧贴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创新载体抓党建、突出中心抓培训、立足实际抓科研、强基固本抓队伍、整体工作上水平”的总体思路,以“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大幅度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为目标,认真实施“一二三三”工作计划,即 “紧扣一个中心、提升两种水平、强化三项工作、落实三项措施”,扎实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
  2、承担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3、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在校学员的学习表现进行考核、考察。
  4、对乡镇党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株洲市渌口区委党校是在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培养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参公),现我单位共有内设科室、单位4 个,分别为:办公室、教研科、科研科、学员科,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2人;属区一级预算单位。在职人员按行政职级分为:副处级2人、副科级4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其中高级讲师4人、讲师2人;助讲1人,工人4人,其中高级工1人、中级工3人。部门没有下设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专项经费。本部门无专项经费。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29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1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9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279.5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96.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总计188.06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基本工资68.70万元、津贴补贴14.04万元、奖金22.73万元、绩效工资24.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5万元、住房公积金16.63万元、医疗费8.95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104.17万元:其中明细科目有办公费5.1万元、印刷费0.8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5万元、维修(护)费0.95万元、会议费1.87万元、培训费41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福利费3.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5万元、其他费用39.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总计3.90万元:生活补助0.8万元、医疗费补助3.1万元。
  2. 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296.13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1)工资福利支出188.06万元,比上年增加7.27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17万元,比上年增加0.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万元,比上年增加0.19万元。
  (4)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04.17万元,比上年减少13.8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落实上级关于压缩公用经费、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度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6843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6.13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1.87万元;培训费41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运行费也为零,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会议费1.87万元;培训费41万元。
  (八)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上述表格数据均为零。
  本单位无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五: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六: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七: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八: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九: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表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表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表十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四: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表十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十六: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表十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表十八: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表十九: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十:“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二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二十二:2019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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