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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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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对外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名义履行职责,是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务的办事机构,承担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监督、指导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本办内设3个工作室: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室,负责审查、修改、组织起草、清理县政府(办)文件,承担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编号、备案工作;负责为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法律意见,负责县政府合同审查和县政府工作部门合同备案工作,办理行政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室,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管理,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裁决的权属纠纷进行审查把关,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行政综合和复议应诉工作室,负责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本办综合协调和行政内勤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株洲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116.95万元, 2017年总收入134.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43万元,减少12.97%2018年全年决算支出116.95万元, 2017年总支出134.38万元,与上年支出决算数减少17.43万元,减少12.97%。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决算收入合计11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14.06万元,占比97.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0.40万元,占比0.35%;住房保障收入2.49万元,占比2.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决算支出11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6万元,占比97.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0万元,占比0.35%;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占比2.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16.95万元,比2017年收支减少17.43万元,减少12.97%,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16.95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00%,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3万元,减少12.97%,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总支出116.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6万元,占总支出的97.53%;外交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万元,占总支出的0.34%;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占总支出的2.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95.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16.95,比年初预算增加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主要原因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开支。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92.79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基本支出11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49.87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49.87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比42.6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67.08万元(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比57.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万元,完成预算3164.70%,原因是主要是接待其他县市区交流考察。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5.55万元,年初预算0.17万元,相比增加5.38万元,原因是主要是接待其他县市区交流考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

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55万元,较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6.07万元减少0.5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5.55万元,年初预算0.17万元,相比增加5.38万元,原因是主要是接待其他县市区交流考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接待人员112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的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数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支,促进了我区法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7万元,增长46.43%主要原因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开支。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8万元,比2017年减少17.10万元,降低17.3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其他情况。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法制办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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