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单位系株洲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属独立核算的公益二类副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无下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城10000余户居民、126个单位、1470个临街门店、县城街道、广场、河堤、铁路以及每月所产生的4000余吨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和清运工作,1000余个果皮箱的清掏和保洁以及新老城区19座公厕、21座垃圾中转站的清扫、保洁和维修、维护工作、26余台环卫车辆的维护保养及乡镇80个地坑斗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压缩及转运华新水泥协同窑焚烧处理。县城市容市貌和余土、砂石运输的监察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收费队、压缩站、法制股、市容环境卫生考评股等6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单位,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支总计为2246.07万元,2017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支总计为2313.4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3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入合计2246.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6.0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2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03万元,占28%;项目支出1608.04万元,占7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支总计为2246.07万元,2017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收、支总计为2313.4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3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为2246.07万元,占2018年全年支出的100%,2017年度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13.41万元,相比2017年,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67.34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6.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213.43万元,占98.5%,住房保障支出32.64万元,1.5占%。二类合计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年初预算为1905.88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34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73.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3.4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34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32.64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31.75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06.28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1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51万元,年初预算为2.33万元,相比增加了2.18万元,完成预算的193%,原因是单位两台业务用车维修费增加以及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3万元,年初预算为2.33万元,相比增加了0.67万元,原因是接待用餐和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原因是未购买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相比增加了1.51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两台业务考核用进行了维修。
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4.51万元,上年决算15.46万元,相比减少10.95万元,原因是减少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3万元,上年决算10.37万元,相比减少7.37万元,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和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万元,上年决算5.09万元,相比减少3.58万元,原因为规范用车,减少维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万元,占34%;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单位各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两台业务考核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两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株洲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共接待国内访团组80个,来宾3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清理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8 年度华新生活垃圾处置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6%。该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环卫工作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城乡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效果显著提升,较好地服务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我单位共转运城乡居民生活垃圾3.2万余吨,送往华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区人民政府与华新公司签署的协议,按照60元/每吨对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我单位2018年共支付给华新公司260万元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在这260万元的资金使用过程中,本单位进行了全方面的监管,并每月对该费用进行了支付。2018年度我单位较好的完成好了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环卫工作,保证了城乡社区的环境卫生。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抑尘车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政府门户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