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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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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县办通知〔2002〕64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的查出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政法队伍建设和指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执法监督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含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98.03万元,比2017年收入789万元减少了90.97万元,下降11.53%,原因是节约开支;2018年支出698.03万元,比2017年支出789万元减少了90.97万元,下降11.53%,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实际全年收入698.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03万元,占全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总支出6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8万元,占总支出的93.13%: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242.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79%;商品和服务支出267.58万元,占总支出的38.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65万元,占总支出的20.01% ;项目支出47.95万元,占总支出的6.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98.0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89万元减少了90.97万元,下降11.53%,原因是节约开支;2018年支出698.03万元,比2017年支出789万元减少了90.97万元,下降11.53%,原因是节约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698.0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比2017年支出789万元减少了90.97万元,下降11.53%,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我单位总支出69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81万元,占总支出的92.38%;公共安全支出41.39万元,占总支出的5.93%;住房保障支出11.83万元,占总支出的1.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1.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驻京维稳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通过后期追加了指标。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京维稳机构等资金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是年中追加的指标。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护期维稳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后期追加的指标。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6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建经费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通过后期追加指标。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4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7.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安建设、维稳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通过后期追加指标解决。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等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通过追加预算解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267.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6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万元减少0.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公务接待费4.97万元,年初预算5万元,相比减少0.03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持平,原因是没有购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是单位没有单独的公务用车,统一在区公车办使用公车。

“三公”经费总额4.97万元,上年决算4.98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都没有因公出国情况;公务接待费4.97万元,上年决算4.98万元,相比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增持平,原因是无需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是单位没有单独的公务用车,统一在区公车办使用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情况,出国组团次为0,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单位实物量0台,主要是本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不再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未保留公务用车。

4.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交流综治、维稳、征拆等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中共株洲市渌口区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1243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区公众安全感测评全市第一,社会大局稳定,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赴省进京集访非访事件。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9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0.08万元,项目支出47.9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情况:一是“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增减率-0.6%,比上年决算增减率-0.2%;二是部门整体支出按进度支出;三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四是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五是承办的重点工作按要求上报办理情况100%。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项目支出47.95万元,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95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一是项目支出依据财经法律法规支出,合理合法;二是项目支出依照进度支付,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可控。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6.75增加190.83 万元,增长248.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办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政法委2018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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