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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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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52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集中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对入驻中心的部门、事项、人员的确定和调整。

(二)负责各部门进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联合审批及收费、流程优化等改革和创新工作;提供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收费事项办理情况和结果的查询服务。

(三)负责制定中心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进驻中心的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考评和组织推荐;受理对进驻中心的部门和个人有关服务质量和效能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四)负责对县人民政府特许设立的办事大厅(分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协调、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

(五)承担株洲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的非行政职能,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电子政务业务及信息工作。

(六)负责为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提供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代办服务。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政务服务工作的正科级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股室3个,办公室、督查室、信息室,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0个副科级直属单位,其中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0个全额拨款、0个差额拨款、0个自收自支单位。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至渌湘大厦,政务服务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新建的政务服务大厅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一楼设置8个综合窗口、2个发证窗口、2个收费窗口、1个导办台、不动产和证照联办专窗、四个自助查询机,并配有填表区、等候区,二楼设置部分单位的审批后台,附属楼设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和婚姻登记专窗。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编制7人,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现有窗口工作人员35人,分部工作人员43人。

聘请临时工24人,其中,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21人,保安保洁1人,负责窗口非税收入集中收缴2人。

全系统共有人员66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仅含局本级,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年度执行中调整为268.94万元,本年支出268.94万元。收、支总计与2017年决算数比增加11.97%。人员经费增加72.9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81.96%,调整原因是:合同工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补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9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 0万元,占 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年度执行中调整为268.94万元,本年支出268.94万元。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11.97%。人员经费增加72.9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81.96%,调整原因是:合同工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补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与2017年决算数比增加28.75万元,增加1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2.9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增加81.96%,调整原因是:合同工人员增加,工资调标补发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09万元,占97.82%;住房保障(类)支出5.85 万元,占2.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8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申请预算解决。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01万元,支出决算为85.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申请预算解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85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2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75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0.43万元,年初预算1.46万元,相比减少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9.45%,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0.43万元,年初预算1.46万元,相比减少1.03万元,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本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经费总额0.43万元,上年决算1.47万元,相比减少1.04万元,原因是2018年,我单位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上年决算1.47万元,相比减少1.04万元,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本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相比持平,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本单位出席的部分国际性会议和出国谈判、工作磋商等出访任务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个、来宾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展开情况

2018年,政务中心紧扣全年工作目标,抓改革、优服务、提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单位职能工作,为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助推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达84%。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梳理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机关办理事项共计1060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893项,占比达84%,下放到镇办理的有155项,在村(社区)办理的有46项,行政审批时限提速50%以上。

2、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县级平台上线运行。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改革理念,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协同审批受办分离模式进行系统开发,智慧渌口一期互联网+政务服务已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上线运行,办事群众可通过实体窗口、自助一体机、手机APP和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查询办事,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63%。

3、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推进镇、村(社区)按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运行,协助相关部门按新模式制定《株洲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完成渌口镇、南洲镇、朱亭镇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2019年将全部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成后群众可以就近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所有事项,就近办就是可以选择最近的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办成的事项,一网通办就是可以选择在互联网或手机AP,查询、网上提交办理,实现次不用跑,一窗通办就是在一个窗口受理办理多部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4、推行一窗综合受理模式,协调推进证照联办。通过精减材料、再造流程、部门联动、逐步推行并联审批,7月份将食药质监局、交通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等17个部门的35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证照联办窗口,申请人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即可实行证照联办。12月份县税务局进驻政务中心,实现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实现一厅联办,避免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进一步改善了我县营商环境。

5、协调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联合审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试运行建设投资项目立项工可、用地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阶段联合审批,全年组织完成37个建设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完成收费5890万元;追缴22个项目2015-2017年欠费,追缴金额1990万元。

6、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审核、发布率达100%。

7、窗口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重新制定《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工作制度》,通过加强窗口管理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立足服务岗位,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争做服务标兵,争创红旗窗口。根据办事群众的现实需求,分类建立了便民、多样的导办指南,更加直观便利地指导群众查询。

2018年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工作人员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分三个档次进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无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1.88万元,增长42.50%。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增加,造成运转经费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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