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9-08-27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渌办[2019]3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管理、指导全区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全区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及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负责对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监督管理,深入实施相关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各门类产业发展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与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智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八)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调查、申报、保护、抢救、维修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及发掘单位和领队人员资格的申报及考古项目的管理;组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申报;依据《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开展全区工业遗产调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利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和社会文物流通市场工作。负责申报文物商店和文物拍卖公司的设立和注销;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文物流通市场;负责全区行业博物馆和民办博物馆的申报。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十二)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组织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管理业余体校。负责全区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培训和输送。
  (十六)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领域的行政被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属县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现有二级机构6个: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图书馆、文化馆、体校、杨得志故居管理所等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股级事业单位,即电影公司,局机关股室6个(办公室、文化股、文物股、体育股、广电股、旅游股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由单位本级以及所管辖的6个二级机构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渌口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6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46万元,其他收入50.67万元),执行基本情况为人员经费588.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64万元,项目支出113万元。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13.18万元,执行基本情况为人员经费567.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14.24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5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以及今年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验收,加大了创建人力财力。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46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2.79万元,占95.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1.67万元,占0.8%;其他收入50.67万元,占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总计1465.13万元。
  基本支出1352.13万元,占92.3%。 其中:人员经费588.13万元,占43.5%;日常公用经费764万元,占56.5%。
  项目支出113万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141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2.79万元,占99.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1.67万元,占0.8%
  基本支出 1301.46万元,占92%。
  按支出性质  人员经费570.9万元,占44%,
  日常公用经费730.56万元,占56%
  按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539.35万元(41%)
  商品和服务支出558.56万元(4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5万元(2.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91万元(14.6%)
  项目支出 113万元,占8%。
  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275.24万元,本年比上年增加13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支出31万,本年度增加了82万元,其次加大了公共文化创建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2.79万元,基本支出1289.79万元,占91.9%;项目支出113万元,占8.1%。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9.37万元,基本支出1218.37万元,占97.5%;项目支出31万元,占2.5%。
  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支出153.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比上年度增加82万,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62.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140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9万元,占41%,日常公用经费718.89万元,占51%,项目支出113万元,占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1402.79万元,本年年初预算690.82万元,决算增加711.97万元,增长比为103% 。主要原因是:为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验收年中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3万元、增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123.08;完成中央民生事业“村村响”工程追加广播预算248.4万元,发展旅游加大商业与服务业预算171万,其余增加预算为弥补年初人员经费预算不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中基本工资539.36万元,占4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5万元,占2.4%,公用经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7.89,占41.2%;对企事业补助181万元,占1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9.23万元。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3万元
  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与年初预算持平。
  上年决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年初预算16.85万元,决算16.23万元,决算少于预算。
  上年决算1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2万元(下降4.8%),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运行费支出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23万元,接待批次62,人数108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11.67万元,其中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67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积极进行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编报、绩效评价等工作,如质如量完成绩效目标,认真如实填报。该公开及时公开,该上报及时上报。在单位公开网站、政府网站及时公布,确保数据公开、透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8.8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6.8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为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验收年中增加预算208万元;完成中央民生事业追加“村村响”工程款24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即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