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财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渌口区财政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渌口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渌口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渌口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渌口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株县政办发〔2015〕5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制度。
(二)拟订全县财政发展规划、中长期财源建设计划,编制、组织执行年度预决算,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拟订本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及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与细则;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计划;拟订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预算和决算。
(三)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国有企业、国有土地等方面的管理、调控和监督,管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
(四)负责组织全县财政收入,征收管理全县非税收入。
(五)管理世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六)监督乡镇预算执行和县直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政税收政策、法令、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查处会计人员违纪案件,组织执行会计法规,培训财务会计人员。
(八)拟订财政系统教育计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财政信息和财政普法教育工作。
(九)负责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加强所监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破产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资产调剂、划拨、处置等工作;负责查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违纪违法行为。
(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审批;负责组织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工作。
(十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等方法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三)管理和统筹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立项、项目论证,检查在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签发项目验收合格证;负责组织、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信息综合、宣传报道和人员培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渌口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实施财政监督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股室16个,属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4个副科级直属单位,1.株洲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株洲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3.株洲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4.株洲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其中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1.为株洲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2.株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渌口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含本局,无其他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渌口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渌口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2543.12万元。收入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总收入2323.49万元相比,同比增加219.63万元,增幅9.45%。2018年度总支出2543.12万元。支出决算与上年决算数总支出2323.49万元相比,同比增加219.63万元,增幅9.45%。
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出现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新会计制度实行后会计账务科目录入差别,以及单位日常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相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254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4.58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9.37%;其他收入18.5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2543.12万元,按支出性质为:基本支出2333.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77%;项目支出190.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3%。按支出经济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支出2524.58万元,占比99.27%,其他支出18.54万元,占比7.29%;按支出经济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142.15万元,占比48.93%;商品和服务支出979.75万元,占比41.9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37.91万元,占比5.9%;资本性支出73.99万元,占比3.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524.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323.49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201.09万元,同比增幅8.65%。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524.5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为2323.4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201.09万元,同比增幅8.65%。发生增减变动原因主要为: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都增加,新会计制度实行后会计账务科目录入差别,以及单位日常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相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524.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比重为10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01.09万元,增幅8.6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福利都增加,新会计制度实行后会计账务科目录入差别,以及单位日常工作任务增加,导致相关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524.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7.63万元,占比96.95%,农林水支出21.15万元,占比0.83%,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比2.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数1132.33万元,支出决算数2524.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95%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016.53万元,年初决算数为1088.44为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万元,比预算数增加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增加主要原因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43万元,支出决算数140万,比预算数增长97万,完成预算数225%,主要原因年底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等网络信息化支出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年初预数为10,支出决算数为30.99万元,比预算数增长20.99万元,完成预算的209.9%,主要原因增加了财务投资评审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及部分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3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支出数36万元,比预算数增长29万元,超过预算数的51.42%,主要原因为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培训费等相关财务支出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32.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132.4万元,主要是该项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是21.5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21.55万元,比预算数增长21.5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准扶贫、后盾帮扶等中心工作增加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55.8万元,决算支出数为55.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3.79万元,占总支出的92.44%。人员经费合计数为128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84%。主要包括基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数为105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23.47万元,年初预算23.47万元,与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3.47万元,年初预算23.47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
“三公”经费总额23.47万元,上年决算45.7万元,相比上年减少22.23万元,下降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支付改革后缩减接待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公务接待费23.47万元,上年决算45.7万元,相比减少22.23万元,原因主要原因是实行支付改革后缩减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47万元,占比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因公出国组团数0、人次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购置车辆0台,保有量0台。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3.4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批次255次,公务接待人数为235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条例和制度下,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不错成绩,全力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转变理财方式涵养财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2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79万元,项目支出190.7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情况:一是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持平。;二是部门整体支出按进度支出;三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五是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六是承办的重点工作按要求上报办理情况100%。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2018年项目总支出190.79万元,主要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8万元,信息化建设140万元,财政委托事务30.9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一是项目支出依据财经法律法规支出,合理合法;二是项目支出依照进度支付,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可控。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21万元,增长3.66%。
增长主要原因:本年机关事务运行人员、办公费等客观方面的成本增加,导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