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单位2018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株县【2011】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认定,组织拆除以及防范和制止违法建设等工作,维护县域范围内用地建设的正常秩序,保证城乡建设的正常发展。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株洲县拆违大队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拆违控违工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属县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股室7个,编制人数为22,实有在职人数为19人,2018年调出1人,临聘人员55人,无离、退休人员。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株洲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收、支总计565.95万元。与 2017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37万元,下降15.8%。减少的原因是缩减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9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6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47万元,占66.52%;项目支出 189.47万元,占33.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5.95万元。与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37万元,下降15.8%。减少原因是缩减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37万元,下降 15.8%。主要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缩减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5.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35%;城乡社区支出551.64万元,占97.4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565.95,2018年年初预算数492.3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增加了73.6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未安排。决算数为2万元,原因是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追加另行的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52.52万元,支出决算为551.6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9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1.68%。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万元,和年初预算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未安排资金,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原因是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另行追加的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89.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35.69万元,年初预算0.88万元,相比增加34.81万元,完成预算的396.56%,原因是增加了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3.57万元,年初预算 0.88万元,相比增加了12.69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接待次数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2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相比增加了22.12万元,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实行车改,保留了6台公车。
“三公”经费总额35.69万元,上年决算41.3万元,相比减少5.61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车运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3.57万元,上年决算14.53万元,相比减少了0.96万元,原因减少了公务接待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12万元,上年决算26.77万元,相比减少了4.65万元,原因是节约了燃油费和维修费。2018年“三公”经费比上年41.3万元减少5.61万元,下降13.58%,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3.6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俭,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出行,节约了汽车使用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2.12万元,占6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7万元,占38.0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2.1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陆续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2.1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境外交流接待支出。本单位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之间工作交流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拆违大队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35个、来宾8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拆违大队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预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起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强化经费的全过程监管。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6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6.47万元,公用经费189.47,项目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情况:一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5.61万元;二是部门整体支出按进度支出;三是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公开;五是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没有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无门户网站,仅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挂网公开,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