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
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拟订本县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负责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行政执法。
(二)组织拟订和修改县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风景名胜区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规划建设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四)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县建筑业、园林绿化等企业的资质审核、呈报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全县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
(五)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负责全县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建设项目合并验收;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负责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供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依法审批有关村镇规划;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十)负责指导全县勘察设计工作,审核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的资质;负责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合并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十一)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引进、普及、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等有关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智能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展示城乡规划建设信息工作。
(十三)拟订建设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排水管理处、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规划建设信息服务中心、燃气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建筑材料和装饰业管理办公室等。
2.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仅含局本级,无其他下属单位。2018年本单位人员情况:在职人员6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合计9021.7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合计9021.7万元。决算收支相较于2017年度增加了3299.38万元,增加57.7%。主要原因为城乡社区项目增加,如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229.3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增加70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0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1.7 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万元,占比0.03%;节能环保支出130万元,占比1.44%;城乡社区支出7644.5万元,占比84.73%;住房保障支出903.63万元,占比10.0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0万元,占比0.8%,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70.74万元,占比2.99%)。事业收入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此三项无数据。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3万元,占12%;项目支出7938.41万元,占 8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管理费用;节能环保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县黑臭水体及污水整治;城乡社区支出6605.44万元主要用于县污水处理建设及整治工作;住房保障支出861.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营支出0万元,此项无数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21.7万元,支出决算总计9021.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了3299.38万元,增加57.7%。主要原因为改善民生城乡社区项目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50.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与 2017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增加4203.7万元,增加92.4%。主要原因为城乡社区支出项目的增加,比如污水处理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万元,占总支出的0.03%;节能环保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1.48%;城乡社区支出7644.5万元,占总支出的87.36%;住房保障支出903.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3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0万元,占总支出的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4.51万元,支出决算为 8750.9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71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预算。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污水处理整治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28.28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9.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提标等增加,年中预算追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经费增加,年中预算追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765.8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6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中预算追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容村貌规划经费增加,年中预算追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 1396.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3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年中预算追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133.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3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及大型公共基础设施修缮费用增加,年中预算追加。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7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县教育局南北侧护坡项目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861.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追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2.23万元,支出决算为42.23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3.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 903.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4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4.62万元、津补贴215.5万元、奖金123.88万元、伙食补助费33.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7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4万元、住房公积金141.8万元、医疗费37.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84万元。生活补助2.68万元。
2、公用经费18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6 %,;主要包括:办公费69.14万元、印刷费2.83万元、手续费0.05万元、电费12.43万元、邮电费3.22万元、差旅费8.87万元、会议费0.26万元、培训费5.34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工会经费37.31万元、福利费10.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2.7万元,年初预算2.73万元,相比减少0.03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为单位没有此项开支;公务接待费2.7万元,年初预算2.73 万元,相比减少0.03 万元,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为单位没有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 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为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三公”经费总额 2.7万元,上年决算2.75 万元,相比减少0.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开支;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上年决算2.75万元,相比减少0.05 万元,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决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是本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没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没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境外交流接待支出。本单位2018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8个、来宾67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为270.74万元,与2017 年相比减少904.32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为270.74,与2017 年相比减少904.32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本年结余结转为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8年县财政局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按时按要求编制及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二是深入开展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资金实施绩效进行自评和核查。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3万元,项目支出7938.41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1.单位年初预算资金 1034.51万元。2.单位年度总收入90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021.7万元。3.单位年度总支出902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938.41万元,基本支出1083.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3.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4.2%,三公经费2.7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
本年度内单位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黑臭水体、污水垃圾治理和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被省厅通报表扬,机关文明建设成绩显著被区文明委评为“渌口区文明单位”、质量安全监督被评为“株洲市文明监督先进单位”,信访维稳被评为“三无”单位,7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通报个人嘉奖,计划生育、综治、产业项目建设及安全生产4项工作获评“模范单位”和“先进单位”。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项目支出7938.4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管理、黑臭水体、污水处理、管网改造及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目前,城区新建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1座、提升泵站2座、老旧小区排水管网改造2处,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92.91万吨/年。全县8个镇已完成5个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剩下3个镇(龙门、龙潭、龙船)已实现开工建设,建成后将实现县域内城乡污水治理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量将达到550万吨/年。率先在全省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并于9月迎接了省厅督查组的督查,督查组一行领导对我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表示满意。完成南洲镇横江村等26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超目标完成,已竣工375户,2018省厅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存量任务617户已全部开工。危旧土坯房集中整治已拆除土坯房7994户,拆除面积103万m2,修缮1627户,面积为29万m2。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0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49 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人员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7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1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情况说明。本单位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及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