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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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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3.负责镇产业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镇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地域产业特色;负责招商引资、金融环境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落实强农惠民措施,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着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林业、水利、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

4.负责日常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民政、优抚、计划生育和劳动力素质培训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社会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6.负责本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协调镇村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7.抓好征兵工作,组织民兵训练,开展国防教育等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6人,实有人数54人。内设机构7,均为股级机构(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治安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龙潭镇人民政府。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5.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7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7万元,农林水支出36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75.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47.46万元、津贴补贴133.79万元、奖金12.29万元、绩效工资4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2.03万元、住房公积金41.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8万元、公用经费484.28万元等。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975.72万元,比上年增加17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484.2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87.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包含:办公设备10万元、办公家具5万元、会议室显示屏、投影仪5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350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7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6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规范报销程序。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5.06万元,主要是镇党代会:80人,预算0.86万元;镇人大代表会议:100人,预算1万元;农村农业工作调度会(含党建、扶贫、卫计、综治、人居环境等工作):100*4个季度,预算3.2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8.5万元,主要包括农业农村工作培训(含党建、扶贫、卫计、综治、人居环境等工作):100*12个月,预算8.5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非税收入拨款。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业务性专项资金。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非税征收任务。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株洲市渌口区龙潭镇人民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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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龙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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