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渌办[2019]4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与风险处置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专法行为;负责行政被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8人,实有人数99 人。内设股室12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药械股、认证认可标计股、质量监管股、食安股、特设股、市场规范股、行政审批股、价格监管股、知识产权股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区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综合执法大队、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及5个股级行政派出机构。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157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0.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7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0.56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30.5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68.59万元、津贴补贴260.5万元、奖金128.73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05.5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1万元、住房公积金96.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8万元、公用经费344.44万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质量工作专项25 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保证10家以上的规模企业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育名牌后备企业8家,新增名牌企业3家以上,标杆示范企业4家,实施质量卓越绩效管理企业10家。
(2)食品、药品、重要产品抽样送检专项73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检测发现我县食品、药品、重要产品不合规引起原因,整改问题。
(3)重要产品抽样送检II专项42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检测发现我县食品、药品、重要产品不合规引起原因,整改问题。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570.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9.3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430.5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9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26.6万元。包含:台式计算机4万元、激光打印机5万元、挂式空调机1.5万元、金属质柜类2万元、木制台、桌类1.5万元、木制床类0.6万元、轿车72万元、制服20万元、电动门20万元、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637.38平方米;车辆 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56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6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时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压减。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4.47万元,主要是食品药品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0年食品、药品工作,表彰先进。预计参会的食品药品经营企业人员有200人。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6万元,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培训、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知识产权培训等。预计参加特种设备培训的人员有150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300人,知识产权培训人员150人。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