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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公安局渌口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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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其他事项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七、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是:全区交通安全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路障管理以及占道审批。

我队负责8个镇,10.5万余辆机动车,12.2万余名机动车驾驶员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是交通安全宣传;二是交通安全管理;三是交通事故勘察、处理;四是交通秩序维护。五是突发交通事件处置、抢险救灾;六是机动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54人。内设股室8个和4个派出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政治工作室、法制室、交通事故处理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管理股、车辆管理所、交通管理科技所、直属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内部管理单位:株洲市渌口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三、 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及下属中队。收入包括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1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7.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417.3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36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27.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377万元。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交警事故救助资金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当事人予以救助

(2)交通科技专项50万元。主要用“智能交通”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设备更新维修。

(3)交通安全标识专项3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更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17.34万元,比上年减少60.23万元,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减少60万元和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导致预算经费的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466.3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83.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减少60万元和退休、调出等人员减少导致预算经费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50万元。包含:货物类75万元,工程类100万元,服务类2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34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在自有资金中安排)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1.12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少购置两台执法执勤用车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38万元,主要是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会(计划人数50人、经费1万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会(计划30人,经费0.38万元);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会议(计划50人,经费2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4万元,主要包括业务培训(包含全体民警、辅警执法规范、业务操作、事故处理、法律知识等业务培训,人数200人次,经费3万元);三项基本功考核培训(人数400人次,经费1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本单位2020年预算无专户收支预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9.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5.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6.业务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资金性质)

18.2020年非税征收计划表

19.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20.“三公”经费预算表

2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22.2020年本级单位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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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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