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编号:202005-20-01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株洲县渌口镇甜菲儿美容养生会所,负责人:胡芝文,地址:渌口镇黎绍路:
本机关于2020年5月19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未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美体(生活美容)服务。以上行为已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规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渌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渌口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卫生监督员签名:黄杰、尹峰
株洲市渌口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5月19日
我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本决定书,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收:胡芝文
2020年5月19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处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