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0〕4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贾路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京风景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贾路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周国湘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职务;
吉利平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