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2〕1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佳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佳同志任县规划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株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