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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婧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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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县政人〔2014〕3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婧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株洲县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婧丽同志任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强同志任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谭菲菲同志任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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