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6〕6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浩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浩治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伍洪峰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艳同志任县统计局总统计师,免去其县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朱飞宇同志任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县拆除违法建设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
刘云同志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
株县政人〔2016〕6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浩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浩治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伍洪峰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艳同志任县统计局总统计师,免去其县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职务;
朱飞宇同志任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县拆除违法建设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
刘云同志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