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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肖红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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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县政人〔2016〕8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红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肖红国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勇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周伟男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职务;

彭中辉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志新同志任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苏芳同志任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张斌同志任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免去其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文杏同志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职务;

肖湘同志任县房产局副局长;

殷绘同志任县农村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涛同志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朱君毅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彭伟文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马红旗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汪颖同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谢铁光同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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