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6〕7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姚汉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姚汉林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易文湘同志任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
胡兆云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炳强同志任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产业科科长,免去其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丹同志任渌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何邦正同志任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中坚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田丰收同志任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张平同志任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县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劲峰同志任县社会经济抽样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益梅同志任县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晏希同志任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桂华同志任县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吉子同志任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肖峥嵘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罗新武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