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6〕12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罗伟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周孟安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文胜同志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王朝阳同志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职务;
曾剑凌同志任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袁正华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朱亭派出所所长职务;
肖育林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南洲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亮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朱亭派出所所长;
颜卫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期为2年),免去其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
谭小武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李烈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队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