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7〕1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冬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冬林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艳伟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罗国平同志任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兰海平同志任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文开启同志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保留正科级),免去其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郭朝阳同志任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队长(兼);
李忠同志任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伟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自2017年2月27日至2019年2月26日,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
龙东明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天职同志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中山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叫秋平同志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上兵同志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李晓春同志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陈向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学良、邹福华同志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曹延厚同志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孙先云、肖伯平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谭志刚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何绍光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易青同志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建文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钱发良同志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明星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田磊同志县农业局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罗国强同志县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李渐秋、罗真翔同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晏金花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晏光全同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吴元满同志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易跃平同志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中坚同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郭运霞同志县社会劳动保险局局长职务;
田小红同志县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喻灿辉同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肖育林同志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