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株县政人〔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皓同志任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波同志任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伟文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谭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云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罗荣璐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参同志任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光辉同志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唐石林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唐兴同志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志高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黄卫同志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罗壮道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