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
关于延续重大疾病患者生命的几点建议
周治国
如果一个人得了重大疾病,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痛苦的,这光是精神上的,还有经济上的,因为重大疾病治疗周期长,病情反复无常,所用治疗费用更是无法估计,很多家庭因治疗一个病人,花光所有积蓄,甚至债台高筑,幸好国家非常重视民生,通过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患者解决一部分,但这对于重大病患者只是杯水车薪,因为公费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都有用药的局限性,特别是在生活上也开销了一大笔,因此,一些家庭在患者后期不愿去医院治疗,这部分属于自费,而且用不到一些特殊药品。
建议:
1、建立村级用药申请报销管理系统,让一些晚期患者在家也能得到报销;
2、启动大病医疗门诊报销;
3、设立专门的慈善救助机构;
4、加大村级医务工作者业务素质的培训;
5、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在公共场所开展禁烟活动;
6、突破县级、镇级医疗用药瓶颈,向重大医患病人倾斜;
7、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让百姓明明白白治疗。
株县卫〔2013〕21号 A类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周治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续重大疾病患者生命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经5月16日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株洲县辖区内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均已按省卫生厅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只能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并按零差率销售。2009年,我县出台并下发了《株洲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村卫生室门诊报销补偿。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诊疗水平,我局已连续5年组织全县乡村医生进行新型视频教学培训,每名乡村医生每年培训时间为40个学时,现已培训乡村医生1000余人次。但由于村卫生室医疗条件、用药范围以及乡村医生的水平问题,只能为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能满足晚期癌症患者的医疗需求,癌症患者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或省、市、县级医院接受治疗。
我县自2007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就开始试行慢性重大疾病门诊补偿工作,当时就有癌症病人门诊化疗等16种重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门诊补偿范围。经过5年来的不断探索和调整优化,目前,纳入门诊补偿的重大疾病由原来的16种增加至21种,包括癌症病人门诊化疗和放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治疗、先心病合并心衰、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综合症、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合并心衰、肺心病合并心衰、类风湿关节炎、老年性慢性支气管炎、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重症肌无力、脑血管病后遗症、白血病、精神分裂症和燥狂抑郁症、肾病综合征、肾炎综合症、硬皮病等,补偿标准和补偿比例也随之不断提高,补偿比例在不超过病种最高补偿限额的情况下,不设起付线,按80%的比例报销。为了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农村居民患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株洲县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株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耐多药结核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及重性精神病等纳入重大疾病救助范畴,并将最高补偿比例由70%提高至80%。
县民政局设有专门的慈善救助机构,并有大病救助专项资金,如确有家庭特别困难的大病患者,可向县民政局申请。药品、食品质量安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管。
我局已于2010年开展了无烟机关、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并且加大了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制作了烟草制品包装警示图片展版,在5.31世界无烟日开展巡展活动。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控烟知识,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吸烟危害。但是,在公共场所开展禁烟活动还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协助。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我局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在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刊登健康教育知识。每年印发各类疾病防控知识、保健知识宣传册20余万份,发放到各村各户,开通了全县健康教育短信平台,已发短信2万余条。自2011年以来,在县级医院实行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十项惠民便民政策”和“三好一满意活动”, 定期发放《院领导满意度调查表》、《医德医风问卷调查表》,设置意见箱、意见薄,畅通与百姓的沟通渠道,倾听群众声音。为了让病人明明白白看病,病人入院后,有责任护士对其进行入院宣教,对病人的病情、主治医师、治疗方案、注意事项等均进行告知,大型检查、特殊用药、手术等均有书面告知书,经患者签字同意后方予以实施。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病人对自己的检查、治疗、用药以及费用情况均能从清单上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该答复已与委员见面,委员表示“很满意”。)
二○一三年六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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