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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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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


关于完善农村道路路标、绿化的提案

李树松 何志新 吴茂林


近几年,我县农村道路全部连通,由于修建道路的资金,一部分由政府出,一部分由村级自发组织,缺口比较大,基本就是道路修完就没有后期的完善。

乡村道路的完善,能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难的问题,使村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提高,也给农村创卫工作带来方便。

一、村级道路两旁种植树木,由县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乡镇牵头、村组抓落实,也可以组织义务植树。

二、村级道路设置路标,让外来人员和投资者一目了然。

三、整合资源,科学规划,美化、亮化村庄,推进同乡同治步伐,提高农村活水平。

建议:

1、可由政府根据每个地区和当地绿化资源,统一规划,科学安排,乡村负责实施。

2、资金来源以奖代补,不足部分可由村委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

3、加强宣传力度。形成爱护、保护乡村公路设施和绿化的良好氛围。









株县畜牧字〔2013〕8号  A类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马湘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保护湘江渔业资源力度,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提案已收悉,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是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和鞭策,依法打击炸鱼、毒鱼、电打鱼、保护江河鱼类自然资源,促进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和谐,维护江河渔业生产正常秩序,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对于湘渌两江违法炸鱼、毒鱼、电捕鱼现象,我们根据你提出的十条建议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治理。

一、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们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到县内各个渔业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促进渔民法律认识的提高,增强渔民对违法炸鱼、毒鱼、电捕鱼的危害性的认识,教育渔民遵纪守法,依法依规从事渔业捕捞生产。

二、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

今年1-6月份以来,我县渔政执法部门共出动巡查车、巡查船120余次,出动渔政巡查人员350多人次,打击处理了多起违法电鱼行为。

今年我县湘江干流首次实施禁渔制度,禁渔期为4月1日—6月30日,禁渔期间专业渔民每船每月补贴600元/月。禁止任何捕捞作业,我们渔政部门加强巡查管理,对禁渔期间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依法惩处,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力争湘渌江水域渔业捕捞秩序进入正常轨道。

三、我局于2012年10月—12月对全县的渔船进行初步摸底,对780多条渔船进行编号,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预计今年7—8月份对全县渔船资格审查,到时对装有电捕装置的责令拆除,否则不给予资格审查,不享受国家政策。

四、争取上级部门重视,改善渔政执法水上交通条件。因局里冲锋舟出船一次需燃油费用大约200元,快艇出船一次燃油费用大约800元,每次修理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请领导和上级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改善渔政执法水上条件我局已上报上级部门,已同意更新快艇。

五、6月4日,长株谭三市组织了一次大型人工放流活动,在株洲市河西四桥投放了价值80多万元的鱼苗,确保生态平衡。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行综合治理。

协同公安、工商、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违法电鱼设备的管理,取缔非法经营电鱼设备的行为,没收违法电鱼设备。

七、我局已同政府多部门协调,争取建立航电枢纽鱼类通道,保障鱼类的正常繁殖,畅通鱼类迴游通道。同时,加强宣传保护湘渌两江水质,提高环保意识,使湘渌两江是两条有生命活力的河。

感谢您对渔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

(该答复己与代表见面,对办理工作结果,代表表示很满意;对办理工作态度,代表表示很满意)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承办负责人:齐建华             邮政编码:412100

承  办  人:刘文彪             联系电话:276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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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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