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
加大保护湘渌两江渔业资源力度
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捕鱼等违法行为
马 湘
在我县境内流过的只有两条江,一是湘江,二是渌江,她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以其丰富的资源,养育着湘渌沿岸人民,是我们的母亲河。
曾经的湘渌两江渔业资源十分丰富,品种繁多。据统计共有鱼类多达110多种,其主要的经济鱼类有:青、草、鲢、鳙、鲫、鳊、鳜、鲶、黄颈(黄鸭叫)、鲚等二十余种。近几年来人们发现河鱼数量越来越少,价格越涨越高,而且品种越来越少。经有关专家分析,一是炸鱼、毒鱼、电捕鱼泛滥;二是环境污染所致;三是水电设施的修建。而其中第一条是造成河鱼减少的主要原因。
我县管辖范围内湘江段共有60公里左右。由于河鱼价格高,受经济利益的驱使,炸鱼、电鱼等违法捕鱼现象常年存在,每天只要你站在湘江边,总会看到船头架着两根大竹杆,缠着两根粗裸电线的渔船穿梭在江面用电捕鱼。特别是湘江航电枢纽电站修建成后,由于没有迎游通道,需要迎游繁殖的鱼类被阻挡在大坝的下游,更是给这些捕鱼人提供了机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论白天和晚上总会有几十条电鱼船不停穿梭在电站的上下游,用船上装有的高电压捕鱼装置捕鱼,特别是鱼类繁殖产籽的四五月份,电站下游水面漂浮着成千上万条死去的河鱼,并散发出阵阵恶臭,严重的污染了河流水质。同时更大的危害在于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它造成湘江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和灭绝,侥幸逃生的鱼,被电击后大部分的性腺发育受到严重损害,基本丧失繁殖能力,真可谓断子绝孙啊!如果我们现在任其毁灭性捕捞,不加以整治,不要几年,湘渌两江将变成一条毫无生命的死河,留给子孙后代的将是两条毫无生机的臭水沟。
保护水资源国家已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更是明确规定,凡使用炸鱼、毒鱼、电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有渔获物和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农业部、公安部1996年6月发出的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的通告中,具体规定了在内陆水域炸鱼、毒鱼、电鱼处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我认为在我县自然水域中炸鱼、毒鱼和电捕鱼泛滥这件事情,应当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如下几方面有所布署。
一、加大力度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由政府发布:严禁在我县所有自然水域内炸鱼、毒鱼、电捕鱼的通告。并在水域所在地大量张贴,广泛宣传。
二、由渔政部门对我县所有捕渔作业者进行资格审查,实行持证捕捞。对渔船上装有电捕装置的勒令拆除,否则不发放捕捞证。
三、设立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举报奖励金在非法捕捞人或销售电捕工具罚没收入中。
四、对航电枢纽段和渌口水电站段实行重点管制,依法加大执法力度,对屡教不改的非法捕捞者,依法实行重罚。
五、在每年4—5月份鱼的繁殖期禁止捕鱼。对以渔业为生的部分渔民在休渔期进行补贴,同时扶持鼓励其上岸谋生创业。
六、定期向湘江放流鱼苗,确保生态平衡。
七、由县人大制定保护渔业资源的地方法规。
八、由畜牧水产局牵头成立联合执法组织,随时对违法渔船作出严厉打击。
九、禁止所有商店出售电捕鱼工具,违者依法处罚。
十、株洲航电枢纽要在枢纽设置鱼类通道,保障鱼类的正常繁殖,畅通鱼类逥游通道。
株县畜牧字〔2013〕8号 A类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29号提案的答复
马湘委员:
您提出的《加大保护湘江渔业资源力度,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捕鱼等违法行为》的提案已收悉,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的提案是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和鞭策,依法打击炸鱼、毒鱼、电打鱼、保护江河鱼类自然资源,促进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和谐,维护江河渔业生产正常秩序,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对于湘渌两江违法炸鱼、毒鱼、电捕鱼现象,我们根据你提出的十条建议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治理。
一、加大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我们渔政执法人员深入到县内各个渔业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南省渔业条例》促进渔民法律认识的提高,增强渔民对违法炸鱼、毒鱼、电捕鱼的危害性的认识,教育渔民遵纪守法,依法依规从事渔业捕捞生产。
二、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
今年1-6月份以来,我县渔政执法部门共出动巡查车、巡查船120余次,出动渔政巡查人员350多人次,打击处理了多起违法电鱼行为。
今年我县湘江干流首次实施禁渔制度,禁渔期为4月1日—6月30日,禁渔期间专业渔民每船每月补贴600元/月。禁止任何捕捞作业,我们渔政部门加强巡查管理,对禁渔期间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依法惩处,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力争湘渌江水域渔业捕捞秩序进入正常轨道。
三、我局于2012年10月—12月对全县的渔船进行初步摸底,对780多条渔船进行编号,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预计今年7—8月份对全县渔船资格审查,到时对装有电捕装置的责令拆除,否则不给予资格审查,不享受国家政策。
四、争取上级部门重视,改善渔政执法水上交通条件。因局里冲锋舟出船一次需燃油费用大约200元,快艇出船一次燃油费用大约800元,每次修理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请领导和上级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为改善渔政执法水上条件我局已上报上级部门,已同意更新快艇。
五、6月4日,长株谭三市组织了一次大型人工放流活动,在株洲市河西四桥投放了价值80多万元的鱼苗,确保生态平衡。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进行综合治理。
协同公安、工商、交通、海事等部门加强违法电鱼设备的管理,取缔非法经营电鱼设备的行为,没收违法电鱼设备。
七、我局已同政府多部门协调,争取建立航电枢纽鱼类通道,保障鱼类的正常繁殖,畅通鱼类迴游通道。同时,加强宣传保护湘渌两江水质,提高环保意识,使湘渌两江是两条有生命活力的河。
感谢您对渔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
(该答复己与代表见面,对办理工作结果,代表表示很满意;对办理工作态度,代表表示很满意)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承办负责人:齐建华 邮政编码:412100
承 办 人:刘文彪 联系电话:2761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