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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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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8号提案


关于建立株洲县民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的构想

蒋姣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发展老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2.5%。据初步预测,我国老年人口从今年起将进一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到2040年前后,每三个半人口中就有一个老年人,将达到4亿左右。以渌口镇为例,目前人口约为5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约8000人,且随着城镇化发展趋势,老年人的人口数量将不断增多。株洲县是一个本地区经济收入不太高的农业县,家庭赡养能力较低,老年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道疾病及肿瘤患病率较高,因病致残率也较高。许多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病人处于急待社会救助的状态,部分老年人家庭出现了因病致贫现象;由于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老年夫妇及老年人独自居住的“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老年人患高血压、脑血管病等疾病有逐年增长的趋势,老年人卫生服务需求量正在加大,门诊、住院病人中老年人病人比例也逐年增加。目前株洲县现有医院绝大多数属于综合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无一所能满足老年病人治疗兼生活照料的服务机构,因此,很有必要建立一所比较规范的老年医疗、慈善康复医院。

而民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有如下优势:一是可以广泛提供就业,同时更好地服务中老年人,一举多得;二是可以维护稳定,老年人养老、安保问题不能解决会是社会动荡的一个可能因素;三是自主创新,因为民营企业有成本压力,有决策自主的优势;四是自营高效,民营企业有自负盈亏的压力,企业生死责任全由企业主承担,这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民企是最有效率、最有效益的企业,也一定程度上促使民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为老年人社会养老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毕竟一定程度上慈善医院、老年公寓也是服务业,民营力量的融入定是有利无害的。

老龄产业属于夕阳的朝阳产业,是一个功德无量的事业,社会需求缺口巨大,市场前景广阔。政策层面: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在持续增长,加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刻不容缓。按照规划,各地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民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不仅可以解决老百姓“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现实问题,也可以为各级政府分忧,又能持续发展,不至于成为政府和投资人的沉重负担。综上所述,民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项目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县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对推进全县医疗体制改革和医疗机构管理有很大的作用,也为现阶段全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必将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建议:

1、老年人是疾病的高发人群,医疗费是退休人员的“活命钱”,所以我县应建设一所集医疗、保健、文娱活动、学习于一体的老年慈善性医院和公寓的结合体,用比较低廉的价格提供较优质的医疗和生活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生活娱乐和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

2、老年公寓首先要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要求。老年人年纪大、身体虚弱、眼睛不好、牙齿不健、腿脚不灵、消化功能差,有的高龄老人和有各种疾病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还需生活和医疗方面的特殊护理和服务。

3、地点的选择。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老年公寓选在不远离社会、不远离家庭和亲友、空气新鲜、交通方便等环境优美的地方。

4、把老年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社区建设中,并列为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各种需求。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服务体系,逐步走向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不仅可以解决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实际困难,还可以提供就业岗位。









株县民发〔2013〕15号A类


对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蒋姣荣委员: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交的《关于建立株洲县营慈善医院、老年公寓的构想》的提案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经局务会议仔细研究,了解到您是想以“湖南华源荣康药业有限公司”名义设立和在株洲县渌口镇湾塘村购买一宗土地建设民营慈善康复医院和老年公寓,为株洲县乃至株洲市的病残孤老人员和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低偿、无偿的社会化服务,奉献自己的爱心。在此,我们对您的爱心、关注我县养老福利事业的诚心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谢意,我们也将在您进行上述项目的设立和建设时为您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

按照您设立民营慈善医院及老年公寓的宗旨,您所建设的民营慈善医院及老年公寓都属于社会福利机构的范畴,根据《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号部长令)和《湖南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有关规定,上述福利机构的设置,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认定,取得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为使您熟悉《证书》办理程序和尽快取得《证书》,在这里我们将办理《证书》时需要准备的资料和办理《证书》的程序提供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申办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举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筹办申请。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外经贸部门审核。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

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交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申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符合设置的下列基本标准: (一)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

场地;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

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四)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五)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四)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
   (五)验资证明及资产评估报告; 

(六)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七)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当到民办非企业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关于您提出的盼望政府为慈善康复医院及老年公寓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无偿划拨或低价转购100亩项目用地的请求,根据我们熟知的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建设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精神,只对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并且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您所建设的民营慈善医院和老年公寓是否可以无偿划拨或低价转购项目用地,我们不是很懂其中业务,不能答复您,只能说对不起,还请您原谅,具体情况还需您咨询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您提出的希望政府政策引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特别支持的请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湘政发〔201119号文件有明确规定,只要取得了民政部统一制发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都可以享受项目优先审批、用地优先安排、减免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湘政发〔201119号文件可以网上查询下载,我们也可以提供复印件。另外,我们也将积极向县政府做好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联系,帮助您取得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慈善事业和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该答复已与委员见面,委员表示很满意。)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承办负责人:彭春明                邮政编码:412100

承  办  人:胡俊旭                联系电话:276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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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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