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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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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大第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


关于加大对偏远乡村小学投入的建议

马友专4人等


优化教育资源,加大对偏远山区(认可稀少)乡村小学的投入力度。

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创建合格学校以来,教育的发展变化很大,成效显著。但是,据调查2012年乡村小学补助费标准按250元/人,乡镇教育办从中提取100元/人的公共经费,作为在全乡镇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的开支,而实际小学人头补助就只剩下150元/人,这150元/人用于学校购买粉笔、奖状、电费、接待费、内勤人员工资、教师的福利待遇等,而不足100人的小学,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的最底保障无法实现,学校“六一”儿童节活动等费用一而无法到位。

建议:

1、改善管理办法,加大对小学的投入力度。小学必要的教学设备由教育事业费中列支,不应扣除各小学的人头经费,从而保证小学的人头经费如数足额到位。

2、提高规模不大,学生较少的边远山区小学的补助标准,以保证在校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保证小学的正常运转,使其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














































株县教发〔2013〕21号   A 类


对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

答  复


马又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偏远乡村小学投入的建议》收悉,经5月7日局党政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非常重视您提交的建议,采取了一系统措施加大对偏远乡村小学的投入。一是提高偏远乡村小学教师的山区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二是加大对偏远乡村小学的建设投入。2008年至2012年,我县对长冲小学、粟树坪小学等26所偏远乡村小学投入1374万元建设成为合格学校。今明年计划对挽洲小学、八斗小学等11所偏远小学进行合格学校建设。三是不断提高偏远乡村小学的公用经费标准。5月7日,经我局党政会议通过,决定对偏远地区不足100人的学校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标准为:不足80人的小学每年提高补助1万元,80人以上,100以下的小学按100人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拨付。从而使不足100人村小办公经费不足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缓解。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给予教育支持和帮助。

此答复已与代表见面,代表表示很满意。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承办责任人:李光泉         邮政编码:412100

承  办  人:贺向阳         联系电话:2761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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