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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命安全,不要随意采摘、买卖、食用野生蘑菇!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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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持续暴雨,空气潮湿,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近三年《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情况的通报》,有毒野生蘑菇中毒死亡人数占食物中毒死亡总数的比例最高,2015年,全国因野生蘑菇食物中毒死亡65人,2016年也相继发生多起类似中毒事件。县食安办、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生命安全,不要随意采摘、买卖、食用野生蘑菇!


1.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食用毒蘑菇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

2. 消费者请注意:切勿采食!

一些野生蘑菇中的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是难以辨别的,不小心误食极易引起中毒。对于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3. 食品经营者:要严把进货关。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4.发生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处置。

消费者误食野生蘑菇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食品经营单位一旦发生毒蘑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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