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活垃圾预处理及水泥窑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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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株洲市生活垃圾预处理及水泥窑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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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县堂市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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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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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文号 |
株县环验[20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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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决定日期 |
2014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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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全文 |
一、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公司现有红线范围建设株洲市生活垃圾预处理及水泥窑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450t/d的生活垃圾处置生产线(其中垃圾预处理量为350t/d)。该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13年11月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应收集送公司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2、建成容量2000m3的渗滤液收集池和容量9500m3的生活垃圾贮存仓;垃圾渗滤液全部收集后泵送水泥回转窑焚烧处置,渗滤液收集池、生活垃圾卸料坑及贮存仓全部采取6层防渗措施,有效的防止了对地下水的污染。 3、垃圾预处理车间采取全密闭负压装置、恶臭、含尘废气全部收集,采用生物过滤除臭技术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恶臭污染物通过21m高层顶达标后排放。主要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垃圾预处理车间专门进行声学设计,通过封闭隔声、减震和内部吸声降低混响等处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5、垃圾预处理产生的固废,对可用于水泥生产的全部综合利用。试生产期间没有产生危废,厂区设置了危废储存场所,已购置密闭罐用于收集危险废物,一旦有危废产生,将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垃圾运输全部为中联重科密闭车辆运输,试生产期间生活垃圾运输过程中没有出现抛洒,扬尘、恶臭、噪声污染。 7、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定期演练,防止发生环境风险污染事故。 三、2014年6月,株洲市环境监测站、株洲县环境监测站、深圳市唯信至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各项外排污染物均达到过了国家排放标准。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外排污染物均达到过了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根据验收组一致意见,同意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四、建议与要求: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一旦有危险产生,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2、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排污口设置标准标识标牌。指定专人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恶臭及渗滤液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3、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安全应急演练。 4、严格控制原料含硫率,调整矿石配比,控制SO2排放量在总量控制范围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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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验收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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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