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吉祥置业有限公司黄金地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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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金地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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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北路和黄金西路交汇口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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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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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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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工程规划用地面积7797.37㎡,净用地面积6016.12㎡,规划总建筑面积51372.56㎡,底部三层为裙楼,主要为商业面积,另有2栋塔楼,均为22层,1栋塔楼为商品住宅,另1栋主要为酒店式公寓,含部分写字楼。住宅总面积13124.76㎡;商业建筑面积8309.1㎡;酒店式公寓面积25052.72㎡。地上停车位16个,地下100个。配套设施包括供配电、水泵房、中央空调、给排水、供气、弱电网络、消防监控系统、人防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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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达标后方可外排。 2、废气: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实行封闭式施工、避免建材的露天堆放、外运渣土的车辆篷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3、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低噪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围挡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5:00)作业,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 4、固废: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处置固废。 5、其他:按株政办发[2005]33号文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 二、营运期: 1、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噪声:加压水泵、通风设备、中央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单独隔声间,公寓式酒店多个小型中央空调,需选用静音空调,室外机安装相应的隔声罩,确保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3、废气:塔楼厨房内设置专用烟道楼顶高于屋面2m排放。车库通风口的朝向不能对着住宅楼,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4、固废: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送株洲县垃圾中转站集中转运,送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 5、其他:居民住宅楼下不得建设餐饮、卡拉OK等项目;商业门面合理引进经营项目,对规划作为餐饮的商业区域要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并设计、建设餐饮油烟专用排放烟道,要预留含油废水处理场地;引进的项目需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国家相关规定敷设燃气管网,确保燃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线间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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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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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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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