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吉祥置业有限公司黄金地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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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金地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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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北路和黄金西路交汇口西北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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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吉祥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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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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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
2014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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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全文 |
一、株洲吉祥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8000万元,在株洲县渌口镇向阳北路和黄金西路交汇口西北角新建黄金地标地产项目建设工程,该项目工程规划用地面积7797.37㎡,净用地面积6016.12㎡,规划总建筑面积51372.56㎡,底部三层为裙楼,主要为商业用途,另有2栋塔楼,均为22层,1栋塔楼为商品住宅,另1栋主要为酒店式公寓,含部分写字楼。配套设施包括供配电、水泵房、中央空调、给排水、供气、弱电网络、消防监控系统、人防设施等。该项目符合已获得县规划部门的审核批准。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具体应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 1、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实行封闭式施工、避免建材的露天堆放、外运渣土的车辆篷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低噪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进行围挡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高噪声设备禁止在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5:00)作业,做到施工噪声不扰民。 3、按株政办发[2005]33号文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消除现场搅拌产生的噪声、扬尘等污染影响。 4、车库通风口的朝向不能对着住宅楼,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 5、加压水泵、通风设备、中央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单独隔声间,公寓式酒店多个小型中央空调,需选用静音空调,室外机安装相应的隔声罩,确保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6、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达标后方可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7、塔楼厨房内设置专用烟道楼顶高于屋面2m排放。商业门面用于开设餐馆须设油烟净化器,建设专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8、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中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试营运三个月内必须申请环保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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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审批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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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