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矿山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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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2万套矿山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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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湾塘工业园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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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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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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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凭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内闲置空地,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厂内总用地面积:5400 m2,新建1栋厂房,厂房面积为5208 m2,厂房内设有办公室占200 m2。项目员工食宿于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内综合楼,不另建。项目年生产的矿山机械设备产品12万套,分别为抱索器3万套/年、吊椅3万套/年、托轮3万套/年、吊架3万套/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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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水:在施工场界周围修建挡土墙,减少水土流失,施工废水设沉淀池(平流式)收集后部分回用,经处理后少量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修建临时卫生设施加以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禁止向地表排放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2、废气:拟建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燃油动力机械尾气和扬尘。通实行封闭施工、实行硬件地坪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烟尘和粉尘控制、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工地禁烧煤炭、熔融沥青、油毡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如载重汽车、塔吊、振捣器等。施工方应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的安装位置,夜间(22:00~06:00)应停止施工,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废:拟建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弃土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弃土送入渣场,生活垃圾送入指定的垃圾站,不会影响环境卫生。 二、营运期: 1、废水:营运期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洗水。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初步处理、生产车间地面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均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通过城市下水管网排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B标后外排入湘江,因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纳污水体影响很小。 2、废气:项目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在气割、粗车、精车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生产车间焊接烟气和粉尘量较小,且操作面较大,不易收集,这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近期使用液化气,远期使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可以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该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车床、铇床、铣床和加工中心等,噪声值为75~90dB(A)。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1) 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3)利用建(构)筑物及绿化隔声降噪。(4)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东北侧。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和环境产生的影响就较小。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铁屑边角料,产生量为10t/a,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车削等过程中使用乳化液,使用后的乳化液不外排,经沉淀后循环补充使用,乳化液沉淀渣为0.1t/a,少量废乳化液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其作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0.1t/a,乳化液沉淀渣及少量废乳化液经收集后,建议委托株洲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等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往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厂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点,集中整个项目区域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单位通过制定并实施馆区垃圾清扫、收集、清运的管理制度,保证厂区区环境的优美;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固废在得到合理处置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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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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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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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