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太湖新建页岩空心砖厂
年产3000万块页岩空心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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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万块页岩空心砖技术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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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太湖乡满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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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县太湖新建页岩空心砖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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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
株县环评表[201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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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
201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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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株洲县太湖新建页岩空心砖厂拟投资1000万在株洲县太湖乡满塘村杉元组厂区红线范围内将原有年产粘土实心砖2500万块生产线进行拆除,改建年产3000万块页岩空心砖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生产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空心砖,属于国家鼓励的新型墙体材料,本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意见,同意该技改项目在所选地址进行。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具体应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 1、项目开挖区域内要设置围挡作业,并根据地形,在开挖区四周修筑雨水引流渠,并在地势较低处修筑雨水沉淀池,挟带泥沙的雨水先经沉淀后再排放。将澄清后的雨水用于制砖。 2、破碎机和滚动筛采用水雾除尘,原料堆场以及原料和产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及时对厂区与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和清扫,降低粉尘和扬尘影响。 3、隧道窑风机应采取密闭措施,通过选购低噪设备、基础减振、优化布局、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厂区周围植树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脱硫效率达须达50%以上,将SO2排放总量控制在8.2t/a,烟气收集后经过烟囱高空排放,确保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5、生活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制砖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砖、废泥坯,焙烧工序底灰及除尘灰等建设专门固废暂存场所,返回生产工序,不外排。 6、落实“三同时”制度,建设方应落实本报告中的环保措施,试生产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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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审批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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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