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套矿山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
项目名称 |
年产12万套矿山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湾塘工业园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审批文号 |
株县环评表[2014]16号 |
|
审批日期 |
2014年9月29日 |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一、湖南巨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湾塘工业园株洲澳华重工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2万套矿山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根据环评报告表意见,同意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具体应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管理,确保施工期产生的“三废”和噪声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均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园区下水管网送株洲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3、危险废物须建设专门收集场所,设立危险废物标识标牌,收集后的危废送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4、落实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定点储存,回收外卖。 6、做好氧气和乙炔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7、该项目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向我局申请进行“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审批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