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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凯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麟公馆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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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凯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麟公馆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金麟公馆住宅小区

建设地点

株洲县黄金东路与桑园路交叉路口

建设单位

株洲凯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批文号

株县环评表[2014]18号

审批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一、株洲凯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675万元,在株洲县黄金东路与桑园路交叉路口新建金麟公馆住宅小区。工程总用地面积15675㎡,总建筑面积74339.38㎡,其中住宅面积50090.9㎡、商铺5017.6㎡、市场面积2208.68㎡、物管用房262.9㎡、社区用房167.2㎡、车库面积16592.1㎡。项目包括5栋26层塔式住宅和1栋2F商铺,其中1#、2#栋为商住楼,3-5#栋带商业网点的住宅楼。项目总户数480户,停车位482个。根据环评报告表结论意见,同意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具体应落实好如下环保措施:

1、入场道路应硬化,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实行封闭式施工、避免建材的露天堆放、外运渣土的车辆篷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控制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施工过程要严格遵守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使用低噪声设备,并且不得在夜间(22:00-6:00)施工。同时,在株洲县第五中学初中会考、高考期间,必须停止施工直至考试结束。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选在学生寒暑假放假时段,进行1#栋建设和其他建筑打桩等高噪声建设。在学生中午休息期间,禁止高噪声作业。

3、按株政办发[2005]33号文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消除现场搅拌产生的噪声、扬尘等污染影响。

4、设置地下车库通风系统,通风口的朝向不能对着周围敏感目标,离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米。生活超市临南面和东面一侧不设置窗户和通风口,通风口统一设置在北面,并要求加强对生活超市进行通风处理,并通过烟道引排至屋顶排放。生活超市内需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洁,保持干净卫生,并及时对农贸废弃物进行清运,防止废弃物堆放发酵产生恶臭。同时,要求生活超市禁止进行牲畜屠宰。

5、加压水泵、变配电室变压器、备用发电机、通风设备、中央空调外机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单独隔声间,做好吸声、减震措施,室外机安装相应的隔声罩,确保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不造成影响。

6、实行雨污分流,施工期设置废水沉淀池和隔油池,废水沉淀达标后方可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城市下水管网进入株洲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7、塔楼厨房内设置专用烟道楼顶高于屋面2m排放。北面商业裙楼餐饮区需预留排烟竖井引至屋顶排放,预留含油废水处理池,建设餐饮项目需报环保部门审批。

8、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建设中按照环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试营运三个月内必须申请环保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对我局审批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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