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污水处理厂
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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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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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镇王家洲村黑角湾组株洲县污水处理厂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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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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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文号 |
株县环验[2015]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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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决定日期 |
201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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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全文 |
一、项目概况:株洲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深度脱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位于株洲县渌口镇王家洲村黑角湾组株洲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总投资1655.28万元。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3年9月25日经株洲县环保局批复(株县环评表[2013]23号),项目设计脱泥能力为200t/d,该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始动工建设,于2015年1月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施工期,加强了“三废”和噪声污染防治,未发生环境投诉。 2、脱泥废水安装高效澄清器(添加PAC装置、沉淀),污泥脱滤水经处理后送污水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保障进水水质符合株洲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 3、设置单独的储泥车间,污泥委托县环卫处送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作水泥窑原料。 4、根据设计,项目设置1套光催化氧化除臭系统,除臭系统主要用于收集污泥深度脱水车间、污泥池及调理池产生的臭气。 5、所使用的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已做消声处理,产生噪音达到排放标准。 6、有关污泥深度脱水生产能力及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评验收中“环保拆迁”问题见县住建局文件(文件附后)。 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2015年 5月22日-23日,精威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各项外排污染物均达到过了国家排放标准。 四、验收组意见: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外排污染物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验收资料齐全,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建议与要求: 1、完善项目以及设备标识标牌的建设,完善污泥产生量、贮置量、转移量等台帐记录并报县环保局审批备案; 2、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企业环境应急演练,防患突发事件造成污染。 3、补充委托监测中,污泥脱滤水经高效澄清器处理前后的水质监测数据; 4、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要求脱泥项目补充工作制度、添加絮凝剂等情况,以便于企业之间的协作,废水不得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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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验收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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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境监察大队 0731-27688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