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株洲县子规棚改小区一期外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示
|
项目名称 |
株洲县子规棚改小区一期外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建设地点 |
株洲县渌口镇子规村 |
|
建设单位 |
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审批文号 |
株县环评表[2015]11号 |
|
审批日期 |
2015年8月13日 |
|
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意见全文 |
一、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1698万元在株洲县渌口镇子规村建设株洲县子规棚改小区一期外部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规划环湖南路新建工程2.673km,道路宽度20.0m,为城市次干道;2)排水工程:新敷排水管(含污水管)2.673km,其中d800钢筋砼管雨水管1.336km,DN500HDPE污水管1.337km;3)电力工程:地埋YJV-10KV-3×电力电缆2.673km。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株洲县城市总体规划,根据环评报告表的结论、建议和专家组的审查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书中确定的规模、地点、内容进行建设。 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1、合理施工,加强绿化,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沿线水土流失。确保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建筑材料妥善保存堆放,将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并且在施工设备、车辆集中停放点设计事故应急处理池,完善道路排水系统,避免废水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 3、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集中点,必要时设临时声屏障,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4、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控制扬尘的不利影响。 5、使用商品沥青和混凝土,注意加强对操作人员的防护,确保沥青摊铺时产生的烟尘对人体不造成伤害。 6、项目污水管网接入渌口城区下水管网,污水通过向阳南路提升泵站和西山岭提升泵站,送株洲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四、项目竣工后,须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对我局审批决定存有异议的,可以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