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
年加工3万吨碎石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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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加工3万吨碎石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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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株洲县淦田镇山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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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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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南林学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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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
2015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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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附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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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县环保局生态污控股 0731-27699071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年加工3万吨碎石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
编制日期:2015年 06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项目名称: 年加工3万吨碎石项目
评 价 单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公章)
项目负责人: 陈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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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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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从事专业 |
证书号 |
职 责 |
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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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育程 |
环境评价 |
环评登记证B27300021100 |
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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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谦 |
环境评价 |
环评登记证B27300030900 |
报告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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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林 |
环境评价 |
环评岗证字 第 B27090005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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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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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株洲县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地跨湘江,渌水两岸。东邻醴陵县,南接衡东县,西靠湘潭县,北临株洲市。 本项目位于株洲县太湖乡洪塘村,与淦田镇相邻,采石场位于淦田镇,碎石场位于采石场东面约700m,属于株洲县太湖乡洪塘村范围内,西北距湘江约5km,东南1.5km左右处为重要交通干线京广铁路,东南3km左右处为省道S211。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地形、地貌、地质 株洲县东西窄,南北长,属于湘中丘陵地,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步倾斜。 东南边境高峰海拔839m为县境最高处,湘江从西南入境,贯穿南北,使县境分为河东,河西两部分。渌水由县境东侧地庙泉垄入境,经渌口镇注入湘江。河东丘陵起伏,丘岗连绵,上部为粘土,有风化腐蚀现象;河西多为漫滩及低阶地,组成分为粘土、亚粘土及砂砾层。 该项目所在地属腐蚀丘陵地貌类。丘包规模较小,坡度缓慢,植被发育良好。 3、气象、水文 株洲县的主要河流有湘江和渌水。 湘江发源于湖南蓝山,全长856km,湖南省流域面积最广,经济价值最高的河流。湘江株洲县境长约53km,平均江面宽约500~800m,平均水深约1.5m,平均流量1730m3/s,平均流速1.9m/s。 渌水由醴陵县入境,株洲县境长约12.8km。因水质清绿而得名。渌水东来,经渌口镇南端注入湘江。区域地表水汇入湘江口下游8km 处为株洲市一水厂、四水厂取水口。 株洲县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条件好,生长期特长的特点,主要气象参数: 年平均气温 17.5℃ 极端最高气温 40.5℃ 极端最低气温 -11.0℃ 年平均降雨量 1391.9mm 年平均风速 2.2m/s 常年主导风向 西北偏北风 夏季主导风向 偏南风 静风频率 22% 无霜期 281天 4、土壤、植被 株洲县有“人工林海”的美誉,林业用地76052hm2,大部分是人工林,森林覆盖率53.8%,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11.4万m3,全县有乔、灌树种89科,425种。其中,用材林有杉木、松木和阔叶杂木;经济林有油茶、油桐、柑橘、茶叶;薪炭林有松木、阔叶杂木、小灌木等;防护林有湘江两岸和村前屋后的杨、柳、榆、樟、枫、松、竹等。 株洲县野生动物有蛙类、鼠类、野兔、狐狸、野鸡、山雀、八哥、壁虎、蛇类等。 根据实地查看及对项目周围居民的调查,附近没有保护性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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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概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社会结构 株洲县建制于1965年,地处湘中部偏东,东临醴陵市,南界衡东县,西接湘潭县,北连芦淞区,境内渌水东来,湘江北去,故雅称“渌湘”。全境1053km2,辖14个乡镇,总人口34.1万。主要矿藏有煤、铁、铅、锌、钨、锰等。建成了以建材、陶瓷、造纸为龙头,化工、采矿、竹木制品等多个行业并举的工业体系。 太湖乡现辖九狮、桐梓、黄花、长形、果田、永丰、永福、水库、太湖、凤形、龙门、洪塘、清塘、满塘、邓家、李家、茨塘、泉龙、周家、太安、黄泥、花冲22个村委会,229个村民小组。 太湖乡气候温和,土质肥沃,多垄田,境内适合种植水稻、玉米、高粱等农作物!适合栽培南竹、国外松、衫木等植被。农业主产水稻,盛产茶油,兼产竹木、藤茶。海拔860m的高峰(军山)是境内最高山,高峰也是株洲县、攸县、醴陵市三县交界处。佛教的君山古寺屹立在山顶上,每逢月初、十五前来烧香的人络绎不绝。全乡现有小Ⅰ型水库2座,小Ⅱ型水库11座。下石冲水库、太湖水库是该乡最具有特色的水库!十八道弯的山路、水中山颇有日月潭景观。 太湖乡经济发展迅速。逐步建立了水泥厂、压件厂、机砖厂、竹器加工厂等建材、机械、机压等加工工业。太湖乡现已基本形成以乡村企业为主导,种、养、工、商协调发展的乡村经济小城镇兴起的新格局。新合并的长冲乡为株洲县黑山羊养殖基地。乡办企业长冲养鹿场酒厂拥有固定资产500余万元,年创利税300余万元,并设有一人工养鹿场,乡财政收入110万元。合资合作主要项目:竹木加工、茶油开发及精加工、百合定购、藤茶开发、药材种植、黑山羊养殖、鹿茸酒厂的扩大及产品开发。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太湖乡洪塘村,项目所在地周边除水泥厂外植被茂盛,主要植被类型有杉树香樟和灌木,植被覆盖率较髙。 据调查,项目地址附近无历史文物遗迹和风景名胜区。 |
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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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 项目地处株洲县太湖乡洪塘村,以农村环境为主要特征。据《株洲县2014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株洲县城区环境空气中SO2、NO2和TSP各季度监测结果见表3至表5,监测点位于本项目北面约27.5km。 表3 2014年株洲县城区SO2监测结果(mg/m3)
表4 2014年株洲县城区PM10监测结果(mg/m3)
表5 2014年株洲县城区NO2监测结果(mg/m3)
从表中可见,株洲县城区SO2、NO2和PM10环境空气数据较好,日均值均符合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区目前属于农村环境,总体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优于县城区,应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没有规范的排水体制,场地雨水由自然地势流入西南面低洼处的水塘,该水塘由采石场挖掘,砖石水泥砌成,面积约4亩,水塘深约2.5m,用作沉淀池,收集下雨天碎石场含尘雨水。本次评价以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4年的常规监测断面枫溪断面(本项目北面约37km)的监测结果作为评价依据,监测数据见表6。 表6 2014年湘江枫溪断面水质各监测项目统计表
单位:mg/L(pH及标明单位除外) 湘江枫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该断面所有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3、声环境 采石场委托精威检测公司对本项目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未生产时背景噪声级为48.8~50.1dB(A),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质量良好。 4、生态环境 株洲县自60年代以来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治理山水,森林覆盖率由60年代的14.6%提高到2002年的53.8%,水土流失面积由原来的772.7km2缩减到563.4 km2,减少了27.1%。平均侵蚀模数由6500t/a·km2由下降为2386 t/a·km2,由原来的强度水土流失县变为轻度水土流失县。 全县有乔、灌木树种89科,425种。属国家保护的树种有杜仲等10种,属省级保护的树种有石槠等12种。野生动物哺乳类有麝鼠、穿山甲等23种;鸟类有白鹭等31种,爬行类有乌龟等13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有红雉等12种。项目所在地区为典型的农村生态环境。该区域树种有泡桐、樟、桔、杉等。农作物以水稻为主,野生动物议蛇、蛙、鼠类为主。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为山地,植被覆盖状况良好,主要植被类型有杉树及灌丛,主要野生动物有蛇、鼠、兔等本地常见物种。据实地调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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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保护位于项目所在地东南面40m处1户太湖乡洪塘村房屋,西偏南面100m处2户房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东北面的湘太水泥厂不列入保护目标。 2、水环境保护目标 湘江枫溪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位于项目所在地南偏西面40m处1户太湖乡洪塘村房屋,西偏南面100m处2户房屋,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东北面的湘太水泥厂不列入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注:项目场地附近的3栋房屋都是原湘太水泥厂的职工宿舍和食堂,而湘太水泥厂已基本停产,目前该3栋房屋已无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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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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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标准 |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 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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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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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该项目没有生产废水排放,场地雨水也收集到西南面的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农灌渠;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由当地农民担出浇灌菜地,没有废水外排。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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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简述: 一、工艺流程 本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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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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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单位) |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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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一次破碎 |
粉尘 |
无组织排放 3t/a |
厂界浓度〈1mg/m3 0.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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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破碎 |
粉尘 |
无组织排放 27t/a |
厂界浓度〈1mg/m3 5.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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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筛 |
粉尘 |
无组织排放 4.5t/a |
厂界浓度〈1mg/m3 0.9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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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运输 过程 |
粉尘 |
无组织排放 0.6t/a |
厂界浓度〈1mg/m3 0.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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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180t/a |
COD |
300mg/l 0.054 t/a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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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30mg/l 0.0054 t/a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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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尘雨水 |
SS |
200mg/l |
30 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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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 |
破碎机、振动筛 |
石粉 |
6000t/a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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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池 |
石粉渣 |
1.68t/a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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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强度一般在90-102dB(A)之间。附近300m内无敏感目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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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属补办手续。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影响已不复存在。营运期,雨水会把场地上的石粉冲走,变成水中的SS,但石粉密度较大,容易沉积下来,沉淀在场地西南的沉淀池中,由建设方定期清理。另外,破碎机和振动筛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落在树叶上,会影响附近树木的光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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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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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环境影响已不存在。 营运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一、工程污染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废水:主要为少量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不外排;碎石场排放的雨水,含尘较多。该项目新增生产用水100t/a,用于破碎机和皮带输送机的除尘,没有废水外排;新增工人4人,新增生活用水量为180t/a,生活污水量约153t/a,该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于菜地灌溉,不外排。 另外还有碎石场的雨水会携带较多的悬浮物,根据该地多年的平均降水量1392mm/a,场地约7000㎡,则雨水量约9730t/a,其中SS浓度约200mg/l,含尘量约1.68t,全部排入本项目建设的在场地西南约30m远低洼地带的沉淀池,建设方定期捞渣,该雨水沉淀后SS可达到30mg/l以下,溢流外排至农灌渠,对周边的水质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石料在运输装卸、一、二级破碎和振动筛筛分过程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一级二级破碎采用水雾降尘,振动筛不需水淋洗,故也需水雾降尘。参照株洲市石峰区龙兴碎石厂搬迁改造工程环评中的计算,对于大块石料,而且不是全部加工成粉末状,一般在破碎加工过程中,粉尘总产生量约为加工料的1.0‰左右,二级破碎产生粉尘量约为一级破碎的9倍。经加水喷淋降尘后,粉尘产量约为加工料的0.2‰。振动筛排尘量约为一级破碎的1.5倍,根据上述比例估算,一级破碎工序经水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6t/a,二级破碎工序经水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5.4t/a,振动筛经水雾除尘后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9t/a,运输装卸过程无组织排放粉尘量为0.6t/a,根据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碎石场最大厂界浓度均低于1mg/m3,可见项目产生的粉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其噪声值在90-102dB之间。根据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其昼间噪声值在52.1-58.5dB(A)之间,低于60 dB(A)的昼间二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设备噪声可达标排放,加上周边没有敏感目标,故认为项目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见表8和表9. 表8 噪声检测结果表
表9 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固废物主要为石粉及少量生活垃圾。 石灰石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的石粉,约6000t/a,全部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有部分石渣粉沉淀,约2.9t/a,建设方定期打捞外售。故本项目没有工业固废外排。 生活垃圾:年新增量约为0.6 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业人员定期清理外运到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的水泥窑协同处置(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投入试运行),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5、选址及规划合理性分析 采矿场项目选址于株洲县淦田镇山峡村,属于典型的农村自然环境;项目所在地石灰岩矿产丰富,已办理用地的合法手续,符合淦田镇用地规划要求;碎石场是租用湘泰水泥厂(已基本停产)的卸料场,基本没有土建施工,而且该场地原来就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设没有改变土地用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附近虽有几栋房屋(东南面约40m1栋,西偏南100m2栋),但都属于湘太水泥厂的职工宿舍或职工食堂,都已停用。其余本地居民距离本项目场界都在300m以外,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不明显,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不高。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可满足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功能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6、环保投资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3%,项目环保投资概算如表10。 表10 环保投资估算
7、 “三同时”验收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三同时”检查、项目验收一览见表11。 表11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8、采矿场的“三本账”本项目属于采矿场的改扩建项目,该项目的“三本账”见表12。 表12 建设项目“三本账”
9、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首先考虑的是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问题,但是,其开发建设对当地居民和公众的影响同样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建设项目,尤其是大型的或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对当地的经济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公众健康等方面都会产生深刻的、不可逆转的影响,当地公众和社会团体是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并且他们还将成为开发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地公众和社会团体对开发项目的态度是不容忽视的,实施公众参与是必要的。 通过公众参与,可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让附近居民了解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可能引起的环境问题和带来那些经济效益,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便于工程顺利进行;通过公众参与调查,环评工作组可以弥补环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遗漏和疏忽;可更全面的认识和利用环境资源,使项目的设计、管理更完善、合理,使环保措施更实际。 公众参与对象与方法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一般是评价区范围内及周围可能受开发活动影响的居民和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本次公众参与采取在项目所在地附近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因为300m内没有居民(附近的房屋为湘太水泥厂的宿舍和食堂),故本次调查主要收集周围企业及当地管理机构对本项目的意见。 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方式采用调查周围企业及当地管理机构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时由调查人员将印好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发到被调查企业或组织机构(调查表内容见本报告书附件),由调查人员收回,统计分析以填写完成的调查表为依据。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使公众对拟建项目有所了解,并做出公正合理的决定,调查人员对调查对象提出的疑问及对项目的不解之处,尽可能的给予了详尽的解答。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本次调查共发放团体意见调查表3份,收回3份,回收率100%。 被调查单位情况,见表13。 表13 被调查单位列表
公众对工程建设的主要意见及建议归纳如下: (1)100%被调查单位支持本项目建设。 (2)100%被调查单位对建设地点满意。 (3)66.7%被调查单位认为本项目的社会影响是增加就业,33.3%认为是发展经济。 (4)10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所在地环境质量好。 (5)33.3%认为本项目对自身无污染,66.7%担心空气污染。 (6)66.7%认为本项目对环境空气有污染,33.3%担心噪声污染。 公众参与结论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100%被调查单位对该项目表示了理解和支持,没有反对者。 公众参与结果基本反映了评价区单位的意愿,符合评价区客观实际。附近的2家单位有些担心大气污染的影响,1家担心噪声污染。为此,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本评价公众参与结果,落实喷水降尘措施,夜间不得生产,切实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把项目建设对附近公众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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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年加工3万吨碎石项目
公众参与团体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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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盖章)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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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与项目的距离、方位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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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年加工30000吨碎石项目项目 工程内容:自然人谢清平于2009年开办了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并投入生产,年开采3万t片石。由于销售对象发生变化,采石场的片石需要进行破碎加工后再出售给不同的用户。因此,采石场租用湘太水泥厂(已基本停产)的卸料场用于片石破碎加工。碎石场位于采石场东面约700m,属于株洲县太湖乡洪塘村范围,占地面积约7000㎡,总投资约120万元,已于2014年6月投入试生产,年产碎石和石粉共3万t。 环境影响:本项目已于2014年投入生产,不再有施工期产生扬尘、施工噪声和对生态的破坏。本项目营运期没有工业废水外排,碎石场地含尘雨水进入西南面低洼处的沉淀池沉淀后溢流外排至农灌渠,对水环境影响很小;石料在运输装卸、一、二级破碎和振动筛筛分过程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一级二级破碎采用喷水降尘,振动筛不需水淋洗,故也采用喷水降尘。根据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碎石场最大厂界粉尘浓度均达标,项目产生的粉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其噪声值在90-102dB之间。根据现场监测的结果,其场界昼间噪声值低于60 dB(A)的昼间二类标准限值放,加上周边没有敏感目标,故认为项目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固废物主要为石粉,是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约6000t/a,全部作为产品外售。故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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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请在括号中用“√”表示你对该问题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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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
支持□ 反对□ 不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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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们对该项目建在此位置 |
满意□ 不满意□ 无所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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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您们认为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
发展经济□ 增加就业□ 增加农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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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您们认为目前该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 |
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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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项目建设对贵单位的工作环境的有何影响 |
空气污染□ 水污染□ 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 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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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您们认为项目建设可能存地的主要污染为 |
空气污染□ 水污染□ 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 无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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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您们认为拟采用的环保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
是□ 否□ 无所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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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该项目拟进行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您们有何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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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调查时间: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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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 治 措 施 |
预 期 治理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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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一次破碎 |
粉尘 |
喷水降尘 |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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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破碎 |
粉尘 |
喷水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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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筛 |
粉尘 |
喷水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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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运输 过程 |
粉尘 |
场地洒水,及时清扫路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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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BOD5、 |
排入旱厕后由当地居民担出浇灌菜地。 |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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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尘雨水 |
SS |
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溢流外排 |
满足农灌渠水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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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破碎机、振动筛 |
石粉 |
全部作为产品外卖 |
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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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池 |
石粉渣 |
定期捞渣然后作为产品外卖 |
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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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 |
噪声 |
距离衰减、所选场地附近无噪声敏感目标 |
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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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属补办手续。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生态影响已不复存在。 1、营运期,在场地西南的设置沉淀池,收集碎石场场地的含尘雨水,沉淀后雨水溢流排放至农灌渠,由建设方定期清理沉淀池的石渣粉。 2、对破碎机和振动筛进行喷水降尘,减少其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3、及时洒水和清扫路面,减少扬尘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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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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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结论 1、项目概述 采石场位于株洲县淦田镇山峡村,自然人谢清平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优势于2009年5月开办了株洲县淦田镇采石场,于同年6月开始投产,并于2010年补办了环境评价手续。原来采石场开采的片石直接出售给附近的湘太水泥厂,近年由于该水泥厂生产不景气,采石场的片石需要进行破碎加工后再出售给不同的用户。因此,采石场租用湘泰水泥厂(已基本停产)的卸料场用于片石破碎加工。碎石场位于采石场东面约700m,属于株洲县太湖乡洪塘村范围内,占地面积约7000㎡,总投资约120万元,年加工碎石3万t,已于2014年6月投入试运行。本次评价属于补办环评手续。 该项目租用湘太水泥厂的卸料场进行生产,没有另外占用土地,选址符合株洲县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 由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可知,该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限值。湘江枫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该断面所有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良好。采石场委托精威检测公司对本项目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未生产时背景噪声级为48.8~50.1dB(A),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质量良好。 3、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已建成投产,施工期环境影响已不存在。 4、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有生活污水,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用于菜地灌溉,不外排。 另外还有碎石场的雨水会携带较多的悬浮物,全部排入本项目建设的在场地西南约30m远低洼地带的沉淀池,建设方定期捞渣,该雨水沉淀后SS可达到30mg/l以下,溢流外排至农灌渠,对周边的水质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石料在运输装卸、一、二级破碎和振动筛筛分过程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一级二级破碎采用水雾降尘,振动筛不需水淋洗,故也需水雾降尘。根据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生产时碎石场最大厂界浓度均低于1mg/m3,可见项目产生的粉尘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结果,其噪声值在90-102dB之间。根据精威检测公司现场监测的结果,其昼间噪声值在52.1-58.5dB(A)之间,低于60 dB(A)的昼间二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营运期间所产生的设备噪声可达标排放,加上周边没有敏感目标,故认为项目噪声对周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废物主要为石粉及少量生活垃圾。 石灰石在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的石粉,约6000t/a,全部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有部分石渣粉沉淀,约2.9t/a,建设方定期打捞外售。故本项目没有工业固废外排。 生活垃圾:年新增量约为0.6 t,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专业人员定期清理外运到华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的水泥窑协同处置(该项目已通过验收,投入试运行),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明显。 5、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采矿场项目选址于株洲县淦田镇山峡村,属于典型的农村自然环境;项目所在地石灰岩矿产丰富,已办理用地的合法手续,符合淦田镇用地规划要求;碎石场是租用湘泰水泥厂(已基本停产)的卸料场,基本没有土建施工,而且该场地原来就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设没有改变土地用途,符合土地规划。本项目附近虽有几栋房屋(东40m1栋,西偏南100m2栋),但都属于湘泰水泥厂的职工宿舍或职工食堂,都已停用。其余本地居民距离本项目场界都在300m以外,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不明显,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不高。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可满足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功能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选址合理。 6、公众参与调查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知100%被调查单位对该项目表示了理解和支持,没有反对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定的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二. 建议 1、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完善环保措施后,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三同时”验收; 2、强化营运期环境管理,及时洒水和清扫路面,减少粉尘的二次污染。 3、建议破碎前喷水采取莲蓬头喷淋,以使石料均匀湿润,减少粉尘的产生,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建设方应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做好厂内环境保护工作,并积极配合环境监管部门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5、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碎石场夜间不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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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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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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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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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 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面水) 3. 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 声影响专项评价 5.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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