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停用栏目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社保服务

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发放办法

来源: 渌口区人民政府 更新日期:2015-09-13
字体:
1、凡年满100周岁的老人,由县(市、区)老龄办予以登记,并报省、市老龄办,经审核无误后,由省老龄办办理《湖南省百岁以上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领取证》。
2、长寿保健补助费实行延后一个月拨付的办法,由省财政厅根据实有百岁老人总数按月拨给省老龄办,然后逐级下拨,各级确保月底前将补助费发放到人。边远及交通不便的农村,可隔月累计发放,但间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
3、长寿保健补助费原则上由老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老龄办负责发放,边远农村的,可委托乡镇老龄机构或专干代为发放。
4、长寿保健补助费凭《证》领取,代领人(赡养人、照料人)还需本人有效证件。
5、各级老龄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长寿老人登记,异动,统计上报及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分享: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