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问题及对策分析
株洲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协调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9月18-19日,县重点办邀请县发改局、财政局、法制办、征拆办、南洲镇、渌口镇、城投公司、国投公司、园区产业公司、交发公司等单位,着重就我县撤县区背景下的重点项目投融资、项目征拆、项目建设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座谈。现将相关情况及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如下,供决策参考。
一、项目投融资方面
座谈认为,项目投融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三点:1、融资工作日益规范,我县平台公司势必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平台公司面临做大、做实资产,提高融资能力的问题;2、平台公司特别是城投、国投公司,随着债务累加,面临的偿债压力增大,债务风险增加,应尽早考虑债务化解问题。3、平台公司主要承担政府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但同时须考虑工作质效等内部管理问题、市场化运营及项目收益等问题。
对策分析:一是加强资产注入。平台公司将与项目建设紧密结合,须在项目运作、土地运营上做好文章,应考虑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医疗卫生、教育资产及林业资源等)尽量在落实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归集到平台公司名下,并尽早尽可能地将储备土地划拨给平台公司,同时解决资产不实问题,以尽量将平台公司资产做大、资产做优,提升平台公司的项目融资运作实力。二是化解平台债务。县政府要组织加强政策研究,组织县农、林、水利等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项目拉打捆包装、运作协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争取项目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减小融资压力;同时组织参照县城投公司的做法划转地方债等,高度重视化债问题,提高工作质效,根据有关标准注重将公司的征信、资产及有关公益类项目的资金、管理、资料等工作做细、做实,解决资产不实及公司独立性受限等问题,尽可能将公益项目纳入化债“笼子”,有效化解平台公司部分债务。三是开展集团运营。为增强我县平台公司整体实力,我县可考虑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从高起点、业务精通、人员精干的角度出发,组建平台协调机构,尽快完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等,加强对平台公司资本注入、资产归集、融资渠道、项目协调、市场运作等重大事务的统筹协调处理,统一处理共性问题。同时,增强我县平台公司抗风险能力,关键在于引导平台公司开展深度经营,向市场实体转型,实现项目收益。当前,我县可考虑多采用政府购买模式进行项目运营,或将我县平台进一步整合组建集团公司,探索试行统贷分管模式,减少融资上的重复工作和同业竞争,集中人力、精力和智慧办大事,降低项目成本;也可考虑市级平台公司、实业公司来县参股或控股,促进市县平台的深度融合及区域间协作发展。
二、项目征拆方面
项目征拆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1、省级用地指标分配、调配机制欠合理,地区间指标严重失衡,我县全年项目报批用地指标不足400亩,严重制约了项目发展。2、项目“指地招商”、土地预征、项目施工滞后等,给项目征拆带来了一定困扰。3、被征拆户的等待观望情绪明显,征拆实施中各方还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对策分析:一是力争用地指标。我县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国土部门,要积极向省厅反映我县项目用地困境,并想尽办法积极争取用地指标。央企在县项目要加强相关工作对接,尽量将其纳入省重点项目“笼子”,力争省级单列用地指标,不占用全县指标数。二是化解征拆矛盾。项目业主、招商部门及责任单位要切实组织加强项目风险评估,着眼长远,多考虑成片开发、成片征拆,尽量避免出现规划调整、基础设施不配套、重复建设、成本增加、征拆问题反复等恶性循环。项目土地预征要加强工作协调和解释宣传,尽量严格程序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尽早拿回用地批单,避免因预征造成大量遗留问题。相关部门对已立项、征拆的项目要加强合同管理,督促业主按项目计划和施工节点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尽量避免出现工程停滞、征拆反复等现象,并力求不出现原有用地指标作废、另行挤占新上马项目用地指标的问题。三是优化征拆环境。我县的征拆改革势在必行,要注意发挥好乡镇的主体作用,平台公司要在项目征拆上与乡镇多联系沟通、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当地乡镇应综合施策,加强服务,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加强对村组(社区)干部的管理指导,协调解决好完全失地农民就近安置、社保购买、调标补偿、线外矛盾处理等项目环境优化问题。
三、项目建设方面
项目工程建设上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项目、资产、资金程序、手续过于繁琐、重复,资金拨付不及时、行政审批质效还不高等,项目资金从平台或业主到县财政,再由县财政拨付至乡镇,少则7天,长则一个月。
对策分析:一是支持项目发展。行政职能部门要协调履责,在项目审批、资产评估、财政担保、债务化解等问题上,支持平台公司多走政府担责程序,调动平台公司承接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化解和分担平台公司项目建设压力。二是推进审批提速。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事难办”现象,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手续,减少不必要的多头签字环节,完善“一站式”服务、重点项目容缺审批机制,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等,提高行政工作质效;同时,相关部门应指导组织平台公司、项目业主加强项目业务培训,确保资料齐全、符合规范、审批及时。三是加快资金流动。应组织平台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乡镇等,加强内审工作和过程监管,同时可考虑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管,加强项目资金风险防控,在此基础上,可考虑减省财政拨付环节,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证征拆时效和工程进度,避免不必要的反复协调及工作延误、重复或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