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工程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7】17号文、株县发改复【2017】7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建每套县财政补助4.5万元,其余不足部分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龙门镇
2.3 规模:包含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周转房新建,完善配套道路、绿化景观、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472.38㎡,项目总建设面积1460㎡,新建户数40户,项目立项总投资额314.39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
2.8 施工付款方式:本工程按4:3:3方式,即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进度款的40%。县财政(审计)出具结算报告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70%,财政(审计)结算报告满一年付至结算报告金额的97%,留质量保证金3%,竣工验收两年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年龄不得超过60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且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2017年3月-2017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账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必须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周转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前提交)。如果没有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 9 月 20 日至2017年 10 月 1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地点为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1 日9:3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为不合格投标人。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企业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株洲县龙门镇
联 系 人:唐城光
电 话:0731-27241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南江路卫生监督局内
联 系 人:郭亚虎
联系电话:15387333741
2017 年9月20日